结婚,说起来只有两个字,做起来却有一大堆事。小狈是见过这边人结婚的,仪式很简单,过程也很简单。
他在屋子里想了很久,总觉得自己不应该那么草率。结婚一生只有一次,如果不弄得像样点老了岂不是会遗憾?
可是这里的生活实在是太原始,他一时间也想不到好办法,怎样做才新颖别致。
结婚戒指肯定是要的,这里的工艺水平还可以,应该不难办。郁闷的是结婚喜服,总不能裹一条兽皮就出去了吧?还得想想该做件什么衣服才是。
还有仪式,是要按照中国古代的呢还是西式的呢?唔……估计两个都不好办。
操心的事太多,小狈的头发都掉了不少。德里斯却不知道他在考虑这些东西,在他眼里,结婚就是那一套模式,跟着做完就行了。
因此看小狈焦急的样子,还以为他是婚前恐惧症呢。
“德里斯,你爱不爱我?”小狈忽然问道。
德里斯毫不犹豫地回答:“爱,最爱,只爱你。”说完还一脸谄媚。
“那就是说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会听罗?”小狈狡黠地眨着眼睛,德里斯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但还是硬着头皮点头称“是”。
“嗯,那就好。”看小狈一脸奸诈的表情,德里斯就知道他又在打坏主意了。
应该……不会是用在他身上吧?
“我们去订做结婚戒指吧,德里斯,有了戒指,才表示两个人的命运紧紧相连,永不分离。”他牵起德里斯的左手握住,十指相扣,感受对方手心的温热。
“戒指?那是什么东西?”某狼得寸进尺,将另一只手也如法炮制。两人的距离很近,以至于能清晰地看见对方的睫毛。
“结婚戒指是要戴在无名指上的,因为这根手指离心脏最近,戴上戒指,就表示我们的心连在一起,再不分开。”小狈微笑着解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
德里斯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却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小狈十分爱他。有这一点,就够了。
德里斯找来仙山上最好的工匠为二人打造结婚戒指,材料是银色的,上面分别雕了一匹狼和一只狈,华丽而不张扬。
解决了戒指的事情,小狈又操心起了喜服,究竟要做成怎样的衣服才算合适?西装明显做不出来,婚纱也不可能有……
这边德里斯却在让人准备食物和请柬,他要举办最华丽最盛大最别致的婚礼!
“王,地点已经选好了。”安奴满头大汗地报告。
“王,走廊和凉……凉亭已经建好了。”次分喘着粗气回来汇报道。
“王,饮料已经准备齐全了,还有食物,绝对够一千人吃一天了。”临潼深呼吸一口满脸疲惫地诉说着。
“王……”
事情一项项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按一位有名望的大祭司推算,他们的婚礼定在十天后最吉利。于是,也就意味着小狈十天后就要“出嫁”了。
不知为什么,小狈这几日感觉怪怪的,每次看到德里斯都有种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与以前不同,不是痴迷与爱恋,倒像是紧张与羞涩。
以后就要与他生活在一起了呢,小狈盯着德里斯的俊脸想到,却忘了他们一直是生活在一起的。
“干嘛一直盯着我看啊?呵呵,不用着急,以后的时间还多着呢,你可以慢慢看。”德里斯在小狈脸上啃了一口,他很享受这种时光,小狈眼里只有他一个人,心里也只有他一个人。
这会让他有种满足感,似乎全世界就只剩下他们。
“德里斯,你说我们以后会怎么样?”小狈难得亲昵的跟他说话,此时正双手撑着下巴,眺望远方。
德里斯想了想,眨眨眼道:“当然是幸福下去了,我们会有一大堆小狼小狈,等他们长大了就赶他们出去自己生活,然后我们去周游仙山,你说好不好?”
“你不做王啦?话说,我们的后代叫什么?狼狈……这还真不是个好词儿。”小狈撇撇嘴,与狼狈组成的词语就没一个是好词。
什么狼狈不堪啊,狼狈为奸啊,狼狈……呃,反正没一个好的。
德里斯摇摇头,有妻子有小孩还做什么王啊,他也该像师父一样抛下权利自由自在的享受生活了。
“我觉得狼狈很好啊,生出来的孩子有你的特征也有我的特征,说不定力量会很强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