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2 / 2)

要签署委托协议时,陈波好心提醒对方道:“阿姨,大哥,咱们都是同乡,我就不怕实话实说了。这是个系列大案,现在社会舆论,对小万的评价也不太好。我嘛,又刚出实习期。不是我泼冷水啊,我觉得咱们不如考虑,请我的带教老师方律,他是专攻刑诉的大律师。当然,收费也会更高一些,但是对小万比较有利。”

谁知,万海超的母亲听完,却大手一挥道:“孩子,俺们没钱,大姨知道你不想接这个案子。杀两、三个人算嘛的大案子吆,俺们村支书家里矿山塌方,死了四个人都没事呢,你不用吓唬我了!”

陈波心道,一条人命也是杀人大案,杀三个人不算事,这他妈是什么人啊?!但他们是老乡,在老家还有亲戚关系,不好推这个面子。陈波见万海超的三姐夫一个劲的给自己使眼色,摇头叫自己别跟个没文化的老太太计较,只好当没听到,闭着眼签了协议。

正如他所说,陈波的带教,是申城本地有名的刑诉大律师,在他实习这大半年的时间里,接触到了很多刑事案件。

按照方律总结的规律,无论犯罪嫌疑人多么狡猾,作案的手段多么凶狠残忍,只要被警方掌握确凿的证据,嫌疑人立即就会痛哭流涕的认错,并且卖惨说自己多么可怜,多么走投无路、情有可原,只求给警方、法官、被害人家属一个好点的印象,能够被轻判。

谁知,这个万海超却截然相反,他不但不认错、不认罪,毫无悔意,还要求陈波给自己做无罪辩护。陈波只想呵呵,就你那些证据……

万海超告诉陈波,他在光华大学法律系旁听过李教授的课,还看过东政的函授课程,警方取得证据的程序不合法,检察院和法庭不会采纳的。

陈波不想跟这种法盲辩论,只好随声附和几句,然后问道:“那你跟这几个女人有仇吗?你的杀人动机,到底是什么?”

可万海超的回答,他的行凶原因,实在叫人费解。陈波听了,只觉的啼笑皆非、一头雾水。

之前,万海超打工的建筑工地上,发生了一起建材盗窃案。

警方闻讯出警,过来给万海超的老板娘做笔录。

万海超过去,说他在大学旁听法律课程,一直在自学,懂刑侦知识,能帮上忙,有什么事可以问他。

你当时又不在现场,调监控就行了,问你干什么?警方只觉得莫名其妙,没搭理他。老板娘一听就大声呵斥他,叫他上一边去。

万海超感到自己被人瞧不起了,自此更加刻苦的学习法律跟刑侦知识,还用手机看网上的帖子。

后来,他发现,网上的帖子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准确性不高,更没有专业性。万海超就去申城市图书馆等地方,借阅各种司法类专业书籍。

经过几个月的“奋发苦读”,万海超觉得他已经具备了专业能力,可以帮工友们维权,甚至成为专业人士了。

之后有一次,工地上发生口角争执,进而动手。一个跟万海超熟悉的工友,把人打伤了。警方来的时候,万海超出面代表工友“辩护”,说工友这是“正当防卫”,没有罪,不能抓他。

谁知,当地派出所民警不屑道:“这里有你什么事,你知道什么叫‘正当防卫’吗?别没事学个词就乱用!”

这件事给万海超造成了极大的刺激,他认为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万海超对陈波道:“他们这么瞧不起我,我一定要做几件完美的案子,证明他们是错的!”

为此,万海超阅读了张明楷、刘玫、杨雄(刑法专家)等人的案例研究,重点学习了“刑责”、“量刑”、“诉讼时效”等的部分。虽然他看的似懂非懂,就已经觉得,自己精通刑律了。

他还从网上找到了一些“欧美连环变态杀手”的相关案例信息,总结出几条他所认为的“不会被人发现的完美犯罪”规律:第一,国内外的刑侦专家都说,刑事案件大都出自熟人之手。他只要把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作为目标,警方找不到杀人动机,就无法破案。

二,连续作案,需避免使用相同或相似手法。

三,要注意不在现场留下痕迹,戴上手套鞋套,不留指纹脚印,寻找到监控盲点,警方就抓不到他。

四,要具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不能留下任何目击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