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被爱着。
这样的妄想叫他的心跳快如擂鼓,无与伦比的亢奋席卷全身,同时他品尝到了前所未有的甜蜜,身心一同泡在蜜罐中,连每一口呼吸都是甜蜜且幸福的。
想来这就是幸福的滋味,同书里所描写的一样。
将秦卿的所有伤口都处理完后,棠明辉收回手将没用完的药塞到他的手里,“好了,之后你每天记得自己上一遍,身上有伤的话也要记得涂,用完了跟我说,我屯了好多这个外伤药,到时候给你拿新的。”
秦卿默默点头,棠明辉的离开也一并带走了他的身体热度,他收紧手试图留住之前肢体接触时的触感。
他失败了,手心里空空荡荡,一无所有。
两个都是不介意外界眼光的人,任由其他人诡异的打量视线投注在他们身上。
各个地方响起小声的讨论——
“传言果然是真的!新来的也是个基佬!”
“他们好暧昧,真是恶心,又摸手又摸脸的。”
“新来的看着家世就一般,难怪品味这么差。”
“我们班怎么这么倒霉,尽摊上死gay。”
“听说基佬都有那种病,会传染的!想想我就恶心,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不能让他们转班吗?我好害怕。”
“害,谁不想他们转走呢,但其他班也不愿意要啊,这不就只能咱们班受着了。”
“诶,有一说一,新来的长的是真可爱,可惜了,为什么偏要跟那个人混在一起呢?”
“同类相吸,他也是个变态呗。”
“再说了,他那长相也就那样,娘不唧唧的哪有校草好看?我觉得他连一班的庄子轩都不如。”
坐在棠明辉前面一桌的两人干脆把桌子朝前搬去,其嫌弃之情溢于言表。
棠明辉倒还挺开心,也调整了下座位,兴致勃勃地招呼秦卿:“太好了,我们的座位又宽敞了,真爽。”
秦卿:“恩。”
这之后棠明辉发现秦卿的态度肉眼可见的好了起来,即使还是很冷淡,话依然少。但每天都会主动和他打招呼,回应他的次数也逐渐增多。
每天早上秦卿见到他后不用他再提,就会主动拿过他的领带,为他系好。
自从第一次秦卿为他系好领带后,棠明辉就尝到了甜头,每天早上都等着秦卿来帮他,半点没有自己学着系的意思。然后到吃午饭时,他便以此作借口,将特地多打的一份饭菜塞给秦卿。
时间长了下来秦卿也被棠明辉养的白胖了几分,脸上添了血色,身体不再瘦削的像竹竿,身材变的渐渐能撑起西装。
人也逐渐显露出属于他的魅力,曾经的沉沉死气逐渐洗去,显露出的淡漠疏离的气质令他增色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