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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却很是喜欢,在花枝间一通乱跳之后,从酒篷里翻出七弦琴,要花离弹,花离拗不过他,反正闲来无事,索性就抚一曲。

这把七弦琴是在崂山的时候,毛毛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那时樵夫还在,见琴漂亮,又给花离送到镇上的琴房,学了琴。

花离在这方面相当有天赋,很快学会,打小就抚得一手好琴,抚着抚着就来了兴致,高声念起那画卷上爷爷说是他亲爹留下的诗句。

毛毛给他送来酒坛,安静地守在一旁聆听,连酒篷边不停吃草的驴都竖起长耳。

第40章 初见

钱一通满身风尘仆仆,他的轻功甚好,无需马匹亦能日行千里,不过,他更喜欢悠哉悠哉地慢慢走。

这样方能招来一两只小妖,练练手,也是件美事,那感觉,一个字,爽。

今日,他要过忘情谷,听闻那里地势险要,乱石滚滚,说不定就能遇见几只搞埋伏的妖魔鬼怪,也满是期待。

风伴着他出现在谷底,扬了素衣,却扬不了卓卓挺拔的身姿。

他见得乱石,亦见得一片桃花。

那片黛墨烟熏如雾绕般夭夭炙炙的粉铺天盖地,落满大半个谷底,在乱石中央。

他怔。

理智告诉他,这个季节不该有桃花,定是妖怪布的阵法,而他却不由自主的走进了那片桃林中,粉瓣凋零,沾了衣袂,有琴声。

荡~荡~

声声荡漾,吟猱余韵,细远悠长,撩颤人同花的心的弦。

钱一通拔剑,执在手,压住一颗乱跳的心脏,寻着琴音,往桃花深处一步一步地走,步步震心。

走了大半里,

桃粉铺成香的路,

染了鞋与衣。

蓦然转身时,

他看到了他。

在那挺如刀削巍峨险要崖壁边上的酒篷里,在那粉粉灼灼桃花与凌凌乱石包围的忘情谷底。

他翩然成画,眉眼如微风拂月,青丝逸逸垂肩,一条淡色飘飘的发带系得疏懒,灰衫的衣袖里露出透了玉骨的指尖,行云流水地抚着琴,一口酒,一首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