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寄踩着几个脏纸团,走向身上盖着件衣服的茭白:“还贱吗?”
茭白依旧是趴着的,他的呼吸微弱得像风中残烛,随时都能熄灭,腿在无力地一下一下痉挛,全身都笼罩在血腥味跟栗子花味里面。
沈寄面无表情地看了茭白一会,突然拿掉盖在他身上的衣服。
视野里是他严重撕烂的伤处。
“陈一铭!”沈寄像是发现了忠臣的谋反大业,他勃然大怒,抓起空桶丢过去,“你为什么弄在了外面?”
陈一铭跟董事长对视,第一次搞不清,他到底想要什么答案。
“我想把那件事留给我喜欢的人。”陈一铭说。
沈寄的怒气滞了一瞬,他冷笑:“你连贱狗都上了,还留这份念想,可真不像是跟了我多年的人。”
陈一铭垂下头,他擦着手的纸巾上有血迹。
那血不是他的。
沈寄丢什么脏东西一样丢掉衣服,起身对保镖们招手:“到你们了。”
几个保镖快速上前,围住地上残破不堪的年轻人。他们摁住他渗出一层虚热汗液的湿背,箍上他抽搐的腿。
就在这时,陈一铭接了个电话,脸色一变:“董事长,这地方暴露了!”
沈寄点烟的动作一停,他用自己手机打电话,面部积满了暴风雪雨。下一刻,他砸了手机,俯视被几双手禁锢的茭白:“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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茭白没有昏多久,他是在沈寄转移藏身地途中醒的,一抹日光洒在他眼皮上面,吻住他一身的伤痛。
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此时正是天亮十分。茭白被一保镖背着,后面的裤子上黏着血,又脏又恶心。他回头看那初日。
努力回头,拼命回头,一直在看。
直到他被放进车里,被打晕,他才闭上了眼帘。
沈寄带的人不多,也不少,都是他的亲信,他的藏身地从宽敞明亮到简陋,只花了不到一天时间。
茭白从这个保镖的背上换到那个保镖背上,他清醒的时候,会看沈寄。
因为这个阶段的沈寄让他有了痛快感,也熟悉。货船上的齐子挚和如今的沈寄何其相似。他们一样是顺风顺水上位,一样的输不起。
这可能是豪门贵族里的普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