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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也趁早 月昼 1620 字 5天前

他现在偶尔还是会帮忙打理家里的生意,但生活的重心已经几乎全部放到我身上。他知道我喜欢买画、喜欢像园丁鸟一样收集漂亮的东西,就从一个朋友手里买了一间展厅,楼下开咖啡馆,楼上放我们去别的国家旅行买来的画和艺术品。

有时他也把自己画好的画放进去,意外得到很多参观者和客人的喜欢。

我知道傅之珩有天赋,可惜他既不准备卖掉给我的画,也不稀罕当一个被人追捧的画家。甚至他每张画上的签名都不一样,有时是“小王子的骑士”,有时是“小羊的牧羊犬”,有时是“漂亮猫猫的狗狗”。很幼稚。

六月的最后一天,我们两个办了婚礼。

没有告诉父母,没有宾客,也没有神父,只有我和傅之珩两个人。

这甚至很难称作一场婚礼。在阿尔卑斯山的山麓草原上,傅之珩用玫瑰花瓣铺开一条红毯,牵着我的手慢慢走过去。

我的眼睛被他用一条白色的丝巾蒙上,只能透过边缘缝隙感受到稀薄的光。走到尽头他停下来,替我解开系在脑后的蝴蝶结,丝巾从脸上滑落,我睁开眼睛,看见一道鲜花做成的拱门。

傅之珩唇角含笑,说:“摘了院子里的花,宝贝别生气。”

我看向那道拱门,有茶花、蔷薇、郁金香和虞美人,都是傅之珩一朵一朵插上去的。

“时鹭。”傅之珩单膝跪地,仰头看着我,认真地问:“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愣了愣神,说:“我们不是已经……”

“不一样。”傅之珩摇摇头,“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你是你自己,不是别人期待的任何身份,我也只是傅之珩。这样的话,你还愿意嫁给我吗?”

“我……”

很久以前傅之珩问过我,如果他不是傅家的继承人,没有和我的婚约,也没有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我还会不会和他结婚。

当时我说不会。

我需要的婚姻,是门当户对,是安稳,是长久。也就是说,我需要傅之珩的身份,而非他这个人。

但现在同样的问题摆在我面前,我犹豫了。

盛夏的阿尔卑斯山,风里有雪的微凉和青草的清香。时间在这一刻变得缓慢,像头顶停滞的白云。

我看着傅之珩,过了很久,轻声说:“我愿意。”

他倏地红了眼眶,声音里有不易察觉的哽咽:“从今往后,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都尊重我、陪伴我、爱护我,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你愿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