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沈绪绝对不会吃他那一颗甜蜜的葡萄。
他已经开始慢性中毒了。
斜眼端倪男主,男主不疏不远的自顾自得品尝,每吃一颗葡萄都朝少爷报以寰顾微笑,眸光抛出多意味的深长。
以至于沈绪错以为,男主嘴里的葡萄总比自己的要甜一点。
于是某人混乱不堪的靠近靳博安,听对方口齿发出的噗嗤声,吞咽的沽沽声在喉管里流转,羞耻心瞬间如同撕裂的烂叶子扔在地上,沾了淤泥便想更脏污。
少爷的整个脑子一并胀痛,俨然下一秒就要扑上去了。
“博安哥哥的……好像更好吃一点……”
是这样?是这样。
“那少爷自己来尝尝……”靳博安叼走了沈绪的嘴。
几个女仆从果林外侧摘果子,过早成熟的果实都会被采取下来制成果酱。
靳管家说如果少爷院子里休息,绝对不要打扰他,免得少爷不高兴。
于是几人不敢深入。
一个女佣采了半框琵琶果,站直腰以耳倾听半晌,奇怪地问,“院子里进来野猫了吗?”
余下两个也起身立起耳朵。
远处葡萄架下传来的声音断断续续,奶猫喵呜喵呜,快要喘不上气地娇弱乏力,一架子的葡萄叶摇摆不定,像被摇得厉害,碧绿的波纹荡漾。
“估计是吧?这个季节的猫儿发春乱咬乱叫,”女佣里管事的催道,“少爷在家的时候不准进去的,等靳管家来,我跟他讲一声,叫保安逮出去送到流浪动物救助站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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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绪怕极了男主冥冥中的诱.惑力,反复思考几日,决定把爷爷给接回来算了,起码有爷爷镇宅,自己能正常一点。
只给靳博安留了短讯,告知目的,自己拖着皮箱安排秘书订购机票,途中转三次航班,抵达书中世界里所谓的牧场之国。
对比少爷从小生活到大的世界,《狂耀》中除了某些设定夸张一点,其实真是个适合人类生存的绝佳环境。
沈君琦的牧场在c国西南边界,该国有点类似于荷兰,国土百分之六十以上都覆盖牧草,绿植遍野,远眺会有成群的牛羊在莽莽苍苍的草原中出没,如同白云漂浮在碧绿的穹窿。
因为出国令沈绪格外亢奋,一改自认的霸总形象,穿着低调却舒适的半袖长裤,一派阳光少年,骗人自己刚成年都会有人相信。
自从踏上牧场之国的土地,沈绪也考虑得十分清楚,此次任务不成功便成仁,动尽一切手段都要把老爷子搬回家。
所以他也没跟沈君琦提前联系,而是在机场附近等了几天,等航运部托运来的行李到手,他才按图索骥,根据冯秘书帮忙搞到的具体地址往大伯家走。
大伯家的牧场在西南边界十分有名,掏些钱就有成把的司机愿意拉着他去。
沈绪原本对自己的英语水平十分有信心,坐车的路上跟对方畅聊无限,到了地点后付款说再见一气呵成。
少爷问一句,“我大概走多久可以到沈氏庄园?”
司机说再见,“很快,十分钟。”
沈少爷拖着两个大皮箱真的走了十分钟,放眼望去的草场看久了居然毫无特点,每个地方都大同小异,只有横贯东西的柏油路证明不会走错方向。
越走越累。
沈少爷只好把皮箱里的风衣腰带取出来,两个皮箱拴成一个,骑在前面的,双腿一滑,就咕噜噜自由带着后面的皮箱跑。
又滑行了二十多分钟的路程,沈绪彻底放弃了,一嘴骂c国居然也有没道德素质的司机,手机悄然打开再合上。
整整一周时间,靳博安居然没有给他来一通电话。
见鬼,上次他不是打电话能打疯了吗?
难道说博安哥哥生气了?
沈少爷才不怕他。
沿路正好来了一辆巨轮拖拉机,沈少爷主动冲上前拦车,对方显然也骇了一跳,踩动刹车,虽然速度不快,然而特大的惯性使得拖拉机冲前滑出半米,在柏油路面刮出四道黑色的痕迹。
降下玻璃窗,从里面探出个头,男人戴着农夫种地的草帽,语言粗鲁问,“想死嘛?”
在家千般好,出门万事难。
沈少爷第一次出国,走得时候感觉胆子超级大,如今险些惹出事故,特别不好意思地点头道,“对不起,我只是想寻求帮助。”
对方一瞧沈绪像个东方少年,就知道是迷了路的旅客,抬手去掉头顶草帽,露出粗犷的立体五官,头发与瞳孔均是这个国家特有的褐锗色,肌肤久经草场烈日的暴晒后呈现出古铜色的性感。
里约上下打量一番,点头道,“上来。”
因为是单驾驶舱,并不适合两个人坐,不过沈绪的体型偏瘦,挤一挤还是有些空间。
沈少爷把两个皮箱丢进拖拉机斗篷,朝救命恩人拍了拍驾驶舱内的车门,“好帅气的车!”
电视上的拖拉机见过太多,这类大型工程车真的很不多见,沈绪在两个世界里都不会开车,盘算有朝一日要买一辆法拉利跑车。
真男人就得开豪车,走快意人生。
里约问他准备去哪里。
沈绪说了大伯家牧场的名字。
里约哈哈大笑,跟他说路边的每一寸草场都是沈氏庄园的土地啊。
所以司机说十分钟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