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这人的一生都罪大恶极到死亡都不能抵消。
“陆哥你为什么要出来流浪呢?”林见秋反问道。
“想要体验一下另一种生活。”大胡子答道,“希望自己能静下心来。”
“就当我也是这样吧。”林见秋拍拍衣服上的尘土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仰头望着天上的明月,沉默了片刻,又笑起来。
“而且我发现我这么天生丽质,就算不在那个圈子,也能过得很好。”
大胡子用一言难尽的眼神打量了他片刻,最后还是欣慰居多。
“乐观也是一种美德。”他拍了拍林见秋的肩,安慰道,“继续保持下去。”
“谢谢。”林见秋毫不客气地收下了这个“夸奖”。
大胡子叹了口气,反倒更觉得林见秋的笑脸亲切了几分,也就忍不住关心他的去处。
“以后你有什么打算吗?”
“当然是转行。”
“转什么行?”大胡子想了想,发现备选很多,“其实你可以回去继续上学,或者去写歌,你不是学音乐的吗?”
林见秋都摇了摇头:“长久谋生当然要做自己最擅长的事。”
“那你准备做什么?”
“写小说。”
“……”大胡子发现自己实在是难以理解林见秋的脑回路,“你不是学音乐的吗?”
“但是不如我写小说有优势。”
“有什么优势?你准备写一部人生自传吗?”那倒确实还挺波澜壮阔的。
林见秋摇了摇头,轻飘飘地吐出两个字:“杀人。”
大胡子:“……”
在大胡子无语中夹杂着几分惶恐的眼神之中,林见秋才慢吞吞地接道:“……这方面的案件储备比较丰富。”
大胡子回想起来林见秋参加过的节目好像有不少解谜相关的主题,模拟密室杀人案什么的也挺常见。
他了然之余,也隐隐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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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见秋曾经的主职是个推理作家。
不算很有名,非要说起来也就是介于一线和十八线之间,朋友曾戏言可以折中一下算作九线。
有在圈子里出名的代表作,但也只有一部,剩下的勉强可以糊口。
林见秋也并不追求大红大紫,唯一执着的就是每本有始有终地写完。
若说他穿越之前还有什么遗憾,也就是剩下最后那半本稿子还没写完。
简直逼死强迫症。
所以即便换了个世界,有了更健康年轻的身体,林见秋也要完成这个执念。
然而问题是写小说也是需要成本的。
就算没有电脑,起码也需要纸笔——手机功能倒是越来越强大,但是手感不好,而且时不时就会面临没电的风险。
他到现在连一个属于自己的充电器都没有。
叶临云那个狗男人真是太狠了。
林见秋在心里默默咒骂了狗男人三百遍。
晚上,大胡子带着林见秋到附近的免费公园暂时休息,一条长凳背靠着一座高耸的小桥,正好挡风。
“我本来没打算在这里待多久,之前租的小房子已经退了,就只能在这里将就了。”
大胡子熟练地铺开自己的军大衣,而林见秋摇头拒绝了他的好意,只是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已经不算是走不出的绝境,但琐事太多,林见秋习惯性地保持了神经的亢奋。
呼呼的风声之中,林见秋隐约听见相机拍照的咔嚓声,还有刻意压低了的窃窃私语。
“……真的是他啊?”
“看着好像。”
“不管了,先拍了再说,长这么像肯定能卖个好价格。”
“嘘,小声点,别走了,别把人惊动了。”
“哇,这个发出去肯定是爆款——当红明星竟然沦落到睡桥洞!”
“啧啧,也是活该,我听说是得罪了大佬,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
“要不要让其他人也来看看热闹?”
“你傻呀,独家新闻才能卖上高价!谁跟钱过不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