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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希迫于无奈只能去了另一边的一个小储物间住。

从军十年,除了受伤,他每日的习惯亘古不变。

早上五点半起床,叠被子洗脸,六点出门锻炼,越野轻装跑五公里,但因为这儿是高原地带,氧气稀薄,直接跑了三公里就结束。

结束完,蛙跳,俯卧撑,单腿伸登,组合体能训练各扫一遍。

才拖着汗涔涔的身子,回了寝室。

这里水资源很稀缺,不能洗澡,傅希随随便便擦了下身,换身衣服,刚准备出门去吃早餐。

就听见门板“哐哐”响了两下,门外细弱的指骨带着些不确定和犹豫轻敲着门板。

傅希挑了挑眉,首先排除肯定不是大老爷们来敲门。

那就是姑娘了。

会是谁呢?

他裹着军装长裤的长腿一伸,径直迈过去,开门。

“嗨!!!!!!”

扶桑手里捧着一只大碗,里面躺着满满的粥水和几片牛肉出现在了门口,笑意盈盈,很是开心。

傅希眯着眼,居高临下地望着她,剑眉蹙起,仿佛在问:有事吗?

扶桑没读懂也不想读懂他无奈的表情,两眼发光似的透过他的身侧,往屋内瞄。

男人的宿舍!

唔……不愧是当兵的,很干净嘛。

军绿色的豆腐块和枕头十分显眼。

“我能进去吗?”扶桑捧着碗,呆呆地笑了一声,眼睛亮盈盈的,含着几分清纯魅惑。

昨天的衣服还没洗。

傅希用手撑着门框,手臂像个“一”字一般伸出,拦着扶桑。

显然,不是很想让她进去。

扶桑皱眉,暗暗骂了句小气,可还是狡猾地猫着腰,弯下膝盖,凭着身高差的优势,从傅希的手和腋窝下钻了过去。

像只怎么拦也拦不住的小老鼠。

“咻”的一下,窜进他的领地。

“不要那么小气嘛,你没看到我手里捧着的是什么吗?我给你送早餐来啦。”扶桑把碗放在屋内唯一的一张桌子上,旁边只有一张椅子,她没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