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满脑子在想那个,岑星多少有预感,两人在酒店这么多天,该发生的迟早会发生,默不作声,听他继续道:“我们今天试一点‘前菜’。”
心跳快得不受控制,岑星平躺在床上,任陆明燊的指尖滑过他的脸,听那人低笑道:“那么紧张?”
“放松点,只是‘预习’,”把灯调暗,陆明燊抽出一条领带,松松垮垮搭在岑星眼睛上:“闭上眼,不用想太多。”
双手被分开在枕头两侧,岑星无意识舔了舔上唇,陆明燊的动作和语气里透出游刃有余,他却像被下了定身咒一样,只知道模仿那人的指令。
衬衣的纽扣一颗一颗被解开,他感觉到陆明燊的指腹,有意无意滑过衬衣下的皮肤,麻痒麻痒的。
不急于走向下一步,陆明燊在解完纽扣后,特意停下片刻,欣赏岑星这时的样子:平日风度翩翩的小骑士,只穿一件不扣纽扣的衬衣,向他完全打开,像盛在白瓷盘上精致的点心,令人食指大动。
平日锻炼有素,岑星的身体曲线流畅优美,没有一分多余的赘肉,健美、活力;皮肤则是白皙光滑,稍用力就会留下半粉的小花瓣,鼻子间会发出好听的低哼声,娇贵之余,又会勾起人心底更暗黑的想法。
“嘶。”突如其来的触碰,岑星抿了抿唇,竭力分辨掠过耳朵的是什么。那个东西柔软滑腻,不像指尖带着热度,稍凉,触感像马尾。
像流苏一样的东西,反复扫过他的耳朵,沿下巴往下,一寸寸勾勒他的身体线条,所到之处散落星点火苗,不可抵挡之势绵延滋长,燃遍全身。
没错,梦里就是这种感觉。
只会拱火,离最后总差一步之遥,不上不下,连呼吸都变得躁动。
修长的五指本能抓紧枕头,岑星的唇瓣半张开,像在沙漠中赶路的旅人,迟迟等不到甘霖。
陆明燊为什么能无动于衷?岑星的脚趾蜷缩又放开,白玉珠子似的指头,被柔柔的绒毛均匀扫过,整个人颤抖不已。
“难受。”不知不觉染上哭腔,他听不到陆明燊的回应,却仍然让领带盖在眼睛上,没有拿开。他想告诉陆明燊,要的不是这种隔靴搔痒。
仿佛是被他略带抽噎的声音打动,陆明燊贴在他耳边,吐息让他耳尖红得滴血:“说出来,希望我怎么做?”
第34章
耳边的声音时远时近, 岑星像躺在一张柔光编织成的软网中,整个人沉浸在暖和、满足里,连空气都是好闻的玫瑰香。
本能抬手遮住从窗帘透进来的阳光, 岑星翻了个身, 被子里余温还在, 枕边的位置空了。
撑起身, 岑星听到外面低低的说话声, 顺手拿起一旁的睡袍,披到一半,目光落在挂在椅背的衬衣上。
赤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 岑星轻手轻脚推开虚掩的门,陆明燊声音变得清晰:“会考虑……今天不行……”
陆明燊坐在窗前,整个人沐浴在金灿灿的阳光里, 衬衣随意挽到肘间, 最顶上的纽扣没有扣上, 领口微微张开。
故意绕到他身前,岑星在窗边沙发侧躺下,抬眼看向握住电话的陆明燊,随手捻起桌上的一块小蛋糕放进口中, 让甜腻的糖浆夹心在舌间融化, 而后漫不经心伸出舌尖, 一点点卷去唇瓣上的奶油。
“陆总?”电话另一端,听到陆明燊原本镇定流畅的声音忽地断断续续, 还说错了好几个词,不好明指出:“是不是有什么事?”
“嗯,家里的猫没喂饱,在闹脾气。”陆明燊的视线被眼前人紧紧吸住, 试图分辨电话里的内容,以失败告终。
岑星身上穿着他昨晚的衬衣,大了一个码,遮不住漂亮的锁骨,纽扣也不扣好,扣子之间的间隙,春光若隐若现,让他想到盛在银盘上的奶油蛋糕,一口下去奶香四溢。
“被吵醒了?”匆匆挂断电话,陆明燊拿起沙发上的毯子,不顾他的抗议,将人裹得严严实实,一本正经道:“早上会着凉。”
乜了他一眼,岑星刚想揶揄他几句,见陆明燊捻起一块一口大小的奶油蛋糕,送到他嘴边:“还是饿了?”
想起他刚才的打趣,岑星毫不客气捏住他的手腕,故意在吃下蛋糕时,恶劣地含住他的手指,先用沾着奶油的舌尖扫过他带薄茧的指腹,然后在他明显呼吸不稳时,用力咬了他的指尖一口。
幼滑香甜的奶油在舌间融化,岑星勾起嘴角,满意欣赏陆明燊明明动摇、又不得不压抑的样子,拖长声音道:“猫不高兴可会咬人。”
深吸一口气,陆明燊眼神明灭不定,指腹还残留岑星口中的温度,湿润暖热,而被“小猫”咬过的地方,刺痛顷刻变成流窜的电流,酥麻入骨。
昨晚只是“前菜”,给小猫开胃和解馋,没有头盘就把人喂饱的道理,否则主菜会变得索然无味。
骑手天性里总有征服欲,岑星有,陆明燊同样有,他有足够的耐心,等两人互相驯服。
“刚的电话是公司打来,恐怕我们要提早回国。”垂下眼,陆明燊用指关节摩挲岑星嘴角的梨涡,低声道:“本想和你多去几个地方。”
“很严重吗?”见他似乎真有点低落,岑星撑起身,轻轻枕在他背上,缓声道:“景点又不会跑,下次再来就是。”
掌心搭在岑星手背上,陆明燊嘴角牵起一个似有若无的弧度:真好哄。
“不过,今天还可以去一个地方。”陆明燊拍了拍他的手。
不过,出门前,在陆明燊的坚持下,岑星还是换回了自己的衬衣。
尽管他承认岑星那样穿真的很诱人,有种整个人被他气息包裹的满足感,然则一想到要被其他人看到,他的独占欲就开始作祟。
他们去的地方是市内最高的建筑,一个高耸入云的塔顶摩天轮,翻涌的云海在他们脚下,如同置身天宫。
“这是什么?”岑星正朝窗外张望,听到座位旁边极轻的“咔擦”声,险些被吓一跳,却见软垫自动打开,底部升起一个精雕细琢的水晶盒子,光照下闪闪发亮,听陆明燊适时道:“打开看看?”
“原来是你在吓我。”佯装嗔怒嘀咕一句,岑星翻开盒子,是一个咖啡色珠光烫金信封,用少见的火漆封缄。
火漆花纹是典雅的海洋纹路,印在深蓝色火蜡上,低调内敛,信封上的香气熟悉、亲切,雪松混合麝香,封面右下角用工整的楷书写着:岑星。
狐疑看了对面的人一眼,牛皮纸上火漆印记断开发出清脆的“嚓”声,油墨的淡香自打开的信封扑鼻而来。
信纸是考究的暗纹牛皮纸,字迹工整端正,一笔一划利落有力,内容却看得岑星面红耳赤,就像坐在他对面的人,大胆的话用一丝不苟的态度说出来,反分外惹人联想。
“我没接受过任何人的情书,更从未写过,这是第一封。”陆明燊拿起手上的水晶玫瑰,凝视岑星的双眼:“岑先生,我现在正式追求你。”
不是平常喊的小星,或是打趣时的小星星,陆明燊喊他岑先生,和情书里的称谓一样。
摩天轮升到最高,阳光穿过透明玻璃窗,一切被暖光笼罩,没有一丝阴霾。
两人面对面,陆明燊墨色的眸子被衬得熠熠生辉,忽然让岑星好奇,他在赛场上,是不是也像现在,信心十足,神采飞扬。
国外的最后一晚,两人什么也没做,只是单纯抱在一起,光是听彼此的心跳声,交换呼吸,似乎就到了天亮。
“你听说了吗?闫家和江家要联姻。”登机后,陆明燊收到好友发来的消息,淡淡道:“邀请我们过几天去参加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