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没觉得一个人会是这般孤单的。

又或者,以往没觉得少了他会这样孤单。

她不饮酒,但老板娘上了一壶十洲春色,这酒是经年累月的好酒,她大约闻得出。真的只她一个人的时候,她头一次想到一句诗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怀着这样的心思,她裹着白狐毛毯子站到窗口去眺望,九霄楼是在这坊市间独树一帜的存在,那里灯火璀璨,万千光明,都叫人心驰神往。

他现下又如何了呢?

她素来是千金买欢的人物,总觉得世事如同流水划过也就划过,可今夜的灯火璀璨之下,她却开始怀疑她自己,是否又真的能够舍弃掉所有一切?

她想起了姬昼待她的好来了,那实在是一份让人舍不掉的好。

她心里做出了一个决定。

将近子夜,城门即将下钥,守城的侍卫却只见一匹黑马疾冲过了城门,快得让人看不清马上之人是男是女;只知道那人着了火红的衣裳,似暗夜里的花火。

“哒哒”马蹄声响在原野上,远处的重山飞掠往身后,蹄下踏死了多少草木,她已经没有概念,但她晓得她一刻不能等——因为她一刻也等不及。

她得去救他,她不能叫那么清贵矜傲的人变成她瞧见的形销骨立的模样。

说是出于对美好的保护也好,对他平日里的照顾也好;总之,她这夜里若不去做些什么,她一定辗转反侧,睡不安生。

她暗暗地想,她明明是最心宽的,怎么到他这里,就分分秒秒都很不安了。

小宛给自己找的合理解释是他毕竟管了她二十来天的饭并且会继续管下去。

说来还真是钞能力好用,她花了足足五两银子在客栈老板娘那儿打听到了谢家的位置,又花了足足五两银子买了一匹据说脚力异常好的马——原本姬昼牵着马,栓在进街的柱子上,她去找的时候早没影儿了,她还骂骂咧咧骂了半天牵走了马的缺德家伙。

现下,她就骑着这匹脚力异常好的马,前往寻找据说藏在罄山东南的百年世家谢家。

罄山之所以叫做罄山,据说是因为山上长满了竹子,这种竹子适合用来编竹简;当地人想给这座山命名,为了显得自己很有文化,于是要从带“竹”字的成语里挑一个字出来,且这个字需要复杂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