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页(2 / 2)

京城报娘 莫草 1506 字 7天前

于是前两日几个娘子来看望病人,顺便探了薛大娘口风,她果然欢喜。不仅自己应承了,还打包票替恒娘也答应下来。

妇人们准备得齐全,早早备下笔墨,又从别的街巷借来立社书契,由恒娘一句句解释了,参照着拟订。

恒娘也是第一次见着女人社契约,兴致勃勃地与大家一起研读。

首要是确立社长、虞侯、录事三官。社长总揽全社,负责分派定夺。虞候监督执行,录事则点名记录。

社长人选众人早已定好,恒娘执笔,一一写定。诸娘子又一致推举恒娘做虞侯兼录事,恒娘推辞不得,只好受了。

又写下社中一月一聚,每年正月初交灯油一合,白面一斤,去寺庙做法事祈福等惯例。

又长者为姊,幼者为妹,逢有红白事,搭手帮扶。遇危则相扶,逢难则相救等。

再读到下一项,恒娘惊奇了:逢周婆言出刊,社中便行常会。社员但能抽身,都至社址聚合,由虞侯负责为社员读报。

做法事、承危难,这倒是常见的社契内容。可读报是怎么回事?

不容她有空琢磨,大娘们催着她照猫画虎地写下章程,各人在自己姓名后摁了手印。

这社便算立成了。原本该众人凑份子,办一桌酒席庆贺。如今竟也改成了喝茶读报。

被推为社长的龚大娘取出怀里揣着的报纸,小心翼翼展开,口中还笑着说:“自打前两天买到手,就跟供菩萨似的经意收着,也没敢让家里那群毛燥小孩经眼,你们看看,一点儿汤汤水水都没沾呢。”

恒娘自己的报纸,自是无比熟悉。太学这场辩论,因着内容庞杂,故事极多,是以前后分了好几期出刊。

这是最后一期,说的正是夏云的故事。

她到底还是报道了夏云。阿蒙知道后,良久不语,最后长叹一声,问道:“你是真的不懂?还是真的不怕?”

恒娘去见她时,早已心里想得明白,极诚恳地回答:“我懂,我也怕。可是阿蒙,如果我一早就知道什么是妖言罪,也许那晚就会吓得什么也不敢做。是因为我不懂,不怕,最后才有了这份周婆言。”

阿蒙凝眉瞧着她,目光迷蒙,陷入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