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还是差了三千多万。
不要是不可能滴。凭什么不要。
他们就应该接着再回采石场搬石头去。
若是他有那个命,还能再捡到漏,她也能再让他破产一次。
对于林染的绝情,林有为两口子破口大骂。
可骂有什么用呢,再怎么骂,警察该把他们带走还是会带走。
她有足够多的证据证明自己是被方老师夫妇养大的,林有为夫妇没有尽过任何一点抚养的义务。之后她也没有花过他们一分钱,更没有继承过任何一点他们的财产,所以,她也没有义务要承担他们的债务。
至于说赡养义务,这个林染不拒绝。就按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每人每个月九百嘛。她可以支付,没问题。
但这个钱,是直接划到顾氏公司的账上的,还债了。
而且,这点钱,不够还利息的,他们的债每一天都在增加。
嫌给的少?与她的生活水平不匹配?
那没办法,她成年以前,过的日子,也跟林家的生活水平不匹配啊。
给是法律义务,给多少,只要不底于标准线,多不多给,多出多少,是情份。
这个东西,林家人没有。
所以,也就不必浪费在他们身上了。
恶人就得恶人磨。
林有为两口子,对原身能强硬得起来,那是因为小姑娘刚出社会,平静安稳的长大的,没经过多少事。好欺负。
现在的林染,用不知道里子已经换人的外人评价就是。黑化版。
比狠比手段,比啥,他们两口子都不是对手。
他们怂得老老实实的。
从派出所出来,再也不敢来找林染。
没有地方住,没有钱,就翻垃圾箱,捡瓶子捡废纸换钱买吃的。没地方住,睡桥洞,住收容所。
两个人养尊处优了十几二十年,早已经不是当年创业时候能吃苦的他们了。没过几天,赵思雅找了一个保姆的活儿,照顾一个七十多岁的退休老师。干了不到一个月,跟林有为领了离婚证,转头就跟老头儿领了结婚证。
林有为一看她这日子比捡垃圾强多了。
有样学样呗。
不行不说,能生出来两个特别漂亮的女儿的人,样子总还是过得去的。再加上十几年大老板当着,气场还是有的。
年轻的奔着钱的有杏独家他找不到。年纪大的看脸的富婆他还是能找到的。
只要能忍常人所不能忍,让富婆快乐开心,领出去能充门面,回家了任劳任怨,乡镇富婆还是不会嫌弃他的。
这样挺好的,林染知道他们的消息,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只要他们老老实实的过这样的日子,那就叫他们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