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琮不说话,只就着她仍未放下的手,再次咬下,慢条斯理地品尝。
泠琅注意到,他牙齿很整齐,这是她从果实上的缺口看出来的。
看着对方始终舒展的眉头,她终于放下心来,也张口一咬。稍稍咀嚼,便面色大变——
汁液瞬间迸发于齿间,清爽,冰凉,酸得像腌了两个月的盐梅。
泠琅死死盯着江琮,一点一点把满口酸涩咽了下去,对方却始终从容淡然,脸上瞧不出半点心虚。
“夫人竟如此畏酸?”他温声。
泠琅听不得什么畏不畏,她强迫自己又吃了一口,才将剩下的半个果子再次堵上江琮的嘴。
也不管上面是谁的牙印。
“喜欢就都吃了罢!”她愤恨道。
等菜的间隙,江琮还真的把果子全吃了。拳头大的红果,没有切成小块,更没有精致玉蝶盛着,他风淡云轻,仍吃出了贵公子的姿态。
泠琅说:“我在塞上住的时候,当地流行一种脸一般大的烤馍饼,里面夹了满是汤汁的羊肉臊——”
她意有所指:“真想看看你吃那玩意儿是何模样。”
江琮放下果核,擦了擦手,闻言只是微笑:“夫人想带我见见故乡?”
泠琅喝了口辛辣的菜汤,也羞婉一笑:“地方僻陋,比不得京城,还望夫君莫要嫌弃则个。”
江琮柔声:“夫人,嘴上沾了葱。”
泠琅决心这顿饭不再跟他讲话。
饭毕,二人将马暂拴在食肆后院,出门往集市去了。
为的是打听常罗山的下落,那个身长八尺,腮胡蓬乱的的男人,当年乃关中一杰,以己之身带响亮了整个歧县的名声。
而如今,已经到需要出卖自己成名武器谋生的地步。这距离他归隐,不过五年时间,不知如何能沦落至此。
令泠琅意外的是,询问的过程十分顺利,集市上许多人都对常罗山有印象。
“喔,那个人啊?满脸胡子,八尺倒是没看出来,瞧着挺佝偻,卖的是双节棍子,竟是金银制成!”
“对对,一截金,一截银,我当时看得很分明——”
“看得分明,你怎不买?”
“我干啥要买?买了还得花钱融铸,有那个钱,去给老婆买点金镯子不好,买棍子作甚!”
“就是这样了,二位大侠,那人叫什么我们也不知,我们这些做生意的都没见过他,只能说明,他是别地方来的,绝对不在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