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拿钱办事,他才是罪魁祸首啊!”
半分钟,四个体型彪悍的大汗如大毛毛虫一般倒在地上痛苦蠕动。
仿佛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一般,嗜血,狠戾,残暴,无情。
但沈乔却只觉得,这是他的天神下凡,是他的盖世英雄,是他要爱一辈子的人。
“陆厌。”
轻柔眷恋的嗓音,明明音调不大,却仍然能把处于暴怒失控边缘的陆厌唤醒。
陆厌暂停下动作,一双黑眸定定的看着沈乔。
沈乔也定定的回看向他,脏乎乎的小脸儿勾起抹单纯开心的笑容,忽然,手心传来一阵疼痛。
沈乔低头看了眼,刚刚由于太过用力,手心都被项链上的棱角割破,娇嫩的皮肤渗出点点鲜艳的血色。
“疼。”
“吹吹就不疼了。”
陆厌蹲在沈乔身前,温暖干燥的大掌将沈乔的小手捧进手心,漆黑的眸光温柔看着他的手心,低头,轻轻舔走那颗鲜红的血珠。
手心的湿热酥麻瞬间蔓延全身。
手指不自觉蜷缩了下。
软糯的嗓音小声哼唧,“别舔,脏。”
陆厌眉目漆黑疼惜,“我的乔乔哪里都不脏。”
心底里像是一连打翻好几个蜜罐儿那样甜。
忽然张开手臂,做出一个讨要拥抱的动作。
沾染了灰尘的脸颊,丝毫不显狼狈,反而过分单纯可爱,小嗓音软软糯糯,娇娇滴滴。
“哥哥,要抱。”
“抱。”
话音落下,陆厌脱掉沾满鲜血的外套,把他的小娇娇用力抱紧在怀里。
就算他浑身浴满鲜血,他仍然愿用最干净的一面,来拥抱他的天使。
沈乔缓缓闭上眼睛,闻着熟悉的薄荷香味,轻轻在他怀里蹭着,要用最温柔,最虔诚的嗓音表白。
并不是因为知道陆厌是他的救命恩人。
而是弄懂了自己的心意。
就算陆厌性格偏执,爱意独占,还会像前世一样斩断他的羽翼,禁锢他的自由,将他圈养在华丽牢笼。
他也不会再害怕逃避。
喜欢一个人,不能只贪恋他的美好,而是接受他的全部,偏执,霸道,暴戾,冷血,只要是陆厌,他都喜欢。
陆厌疯,他陪着。
等牵起他的手,带他回家。
“陆厌,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