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的幸福,和长久的孤寂,你难道还不明白?”
向启飞捂着头,跌坐在床沿上。
天涯叹口气,无奈的圈住这个宁愿封住自己的记忆,一辈子浑浑噩噩的过下去,也不愿意让自己陷入痛苦的男人。
“但是……已经晚了啊。”天涯亲了亲男人乱糟糟的短发。
“什么?”向启飞抬起头,两只眼睛跟兔子一样,红彤彤的。
天涯记得,当时见到那位屡立奇功的大刑警的时候,他也是睁着红彤彤的兔子眼睛,一脸无辜的望着自己。
要不是这人身上一点妖气都没有,他还真以为这是一只兔子精呢。
随后在和妖魔斗争的时候,这位刑警所表现出来的和外表完全不般配的胆识和精明,让他大感意外,也大感兴趣。
所谓好感,最开始不过是对那表里不一的刑警感兴趣开始的。
有人说,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而忘记一个人,可能要一辈子。
对于灵族而言,更是这样。
爱上一个人,虽然不是一秒钟那么夸张,但是那时间,在灵族漫长的生命中,真的只是一瞬间;而那之后,就是用时间无法衡量的漫长的……相守,或者思念。
所以灵族真的很排斥和人类在一起。
他们的寿命实在是太短了。
除非是修仙或者修魔的人类。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两人感情暧昧不清的时候,灵界办事处的人果断的插手了。
并非棒打鸳鸯,只是明明白白的将事实摊开在两人眼前,趁着两人情根未曾深种,要么就此罢手,要么……
几十年的幸福,然后万劫不复。
向启飞当然很坚定的选择了离开。
为了断的干净,他甚至让灵族封掉了他那段记忆。
不止是抹掉。
以后,就算有契机让他想起来,封印也会带着他的思想,绕过那段记忆,让他注意到其他方面的事。
这种封印非常的危险,简直如同将他的灵魂封掉了一半。
但是向启飞义无反顾。
或许,天涯在濒临选择的时候,对自己的感情还并不清楚。
但是在向启飞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封印的时候,他的心里就有些东西,已经回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