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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带着一身酒气和疲惫的芳姐回到家,就看见一身格子套装的女孩站在灯下,一双漆黑的眸子静静地看着她。

“你在蛋糕店不是工作得好好的吗?”女人脱下,身上的黑色外套,露出里面的红色低胸长裙,白皙的脖子上一片青紫。

徐诗琳目光不自然的看向别处,轻柔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情绪:“我辞掉了。”

芳姐皱了皱眉,也没多问,只是道:“我手上的工作倒是有,只不过可不是你这种乖乖女能干的,你要吗?”

徐诗琳轻轻扬了扬唇角,二十几岁的女孩,却像是经历了半生沧桑一般。

“只要能赚钱,我什么都可以。”

芳姐看着她,柳眉拧做了一团。

沉默许久后,女人开口:“那好,明天我去上班,你和我一起去。”

“嗯。”

第二天,徐诗琳真的跟着芳姐一起去她上班的地方了。

活了二十四年,徐诗琳第一次踏足这个从来只在电视上看过的地方,她紧张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全程就像个被提线的木偶一样,只会跟在芳姐身后。

芳姐带她去找了酒吧的经理,和那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打情骂俏了许久之后,才将她托给了对方。

芳姐说的工作,是让徐诗琳在酒吧卖酒,底薪很少,但是有提成,每卖出一瓶,她都能从里面抽取两成的提成,卖出的酒越贵,提成也就越多。

卖酒谁都能卖,芳姐说的不适合徐诗琳,不是因为她卖不了,而是因为她那副清秀可人的模样,注定过她不会工作得太平。

芳姐以为最多不过一个星期女孩就会坚持不住,但是她没想到,对方真的坚持下来了,这一卖,就是十三年。

酒吧里的人走了一批又一批,经理也换了两回,徐诗琳凭着十几年的资历,从一个只会卖酒的小妹熬成了八面玲珑的大堂经理,身上的青涩和单纯,在这样一个混乱的大染缸中荡然无存。

芳姐在三十五岁那年结识了一个对自己好的男人,干脆利落的离开酒吧跟着对方回了老家,走之前,她将手上佩戴了多年的镯子送给了前两天才刚满三十岁的女人,语重心长的告诉对方,酒吧终归不是一个好地方,让她还是早早的走为好。

徐诗琳看着眼前唯一对自己好的女人,红了眼眶,哽咽着点头。

芳姐离开那天,她送两人去了火车站,并且趁着女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往对方包里放了一封塞满了钱的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