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笨蛋混血攻失忆了(完)
陶蔚把自己的喜好慢慢地告诉了他,其实他并不想对一个才认识几天的陌生人如此坦诚,但也许是深夜的灯太过暧昧,对方的蓝眼睛太过澄澈……
他就这么说了。
甄十译的确记得很慢,但他的字很好看,是花体的英文,陶蔚自己看不太懂,但并不妨碍他欣赏。
两人简直就是有神经病,在大夏天的夜晚,坐在街边的椅子上喂蚊子,等第二天醒来,两个人身上都有不少肿包。
陶蔚大概是太无聊了,对着数了数,一共有二十六个。
简直丧心病狂。
他曾经看过一个b站上看到一个评论,说蚊子这种生物,开了灯比1还难找,关了灯比0还吵,当时深有同感。但问题是蚊子最大的杀伤力并不是吵啊……
他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给甄十译发了消息。
甄十译也是被弄得难受,他看着自己红了一片的手臂,又照了照镜子,不知道是恨这些东西下手太狠,还是该庆幸这玩意没往在他脸脸上叮。
他今天还想找陶蔚呢,可不能出丑。
可他再仔细一看,镜子里的自己似乎多了一个块,就在他高挺的鼻梁旁,看起来有些像青春痘,丑死了。
甄十译很不爽,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一下。
是陶蔚给自己发消息了!
他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脑子里飞速运转,想着昨夜记下来的知识点,点开了对话框。
陶蔚:我昨天被叮了二十六个蚊子块。
甄十译不太懂他的意思,于是开始打字。
bent:我数了数,我有三十个,据说o型血比较吸引蚊子,我可能就是这一类的。
陶蔚:……
bent:话说你脸上有被叮吗?
陶蔚:没有……
bent:好吧。
bent撤回一条消息。
陶蔚无语了,他都看见了,你还在这里装!有追求者这么说话的吗?还“好吧”,怎么你很失望吗?
不过看到这里也懂了,对方应该是脸上遭殃了。
陶蔚在家里叹了口气,拿起自己刚才用的花露水——这倒霉家伙一定没带这种东西,也不会想到去超市买。
那就自己给他送过去。
陶蔚一边想着到底是谁追求谁啊,一边开心地往甄十译的酒店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