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一不以为然。
是,他是做过很多人不理解的决定。
之前,他没去985、211,和周肆复读一年;他不喜欢北上广那样的城市,和周肆选了个沿海不知名的城市;他为了省事不往外考,直接保研本校;他后来还因为想和周肆一起努力,决定出来找工作,放弃读博。
现在呢,他带着他未来的路来找周肆,那是一条可以让他在他擅长的领域发光发热的路。
要是周肆需要他,留他,可能他就不走这条路了。就这么屈居在这个沿海小城,走一个平常人走的路,过看日月更迭、潮汐涨落的平凡日子,听起来也是不错的。
但这……谁又说得准呢?毕竟那么多人为了他这条路去沟通,安排。
“你怎么确定我会做那种你认为的‘糊涂’决定呢?”程一反问。
消息发出去的时候,他看着这一行字,目光微动。是问卫恣,却更像问自己。
很快,卫恣比他更快给出了答案:“因为他是周肆。”
“?”
“就是旁人再优秀,在你眼里,都比不过周肆这么一个大混混。”
程一沉默下来,反复读着这几个字。
卫恣又补了一句:“还因为,你是程一。你问问周肆,他跟着你生活,他不累吗?”
程一看着这几句回复,不自觉地垂了垂眸,他似乎将这两句看进眼里了,又似乎带着拒绝的情绪。
这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让他觉得不舒服,但又不可置否。
他还想回句什么,手机却突然提醒他只有百分之二的电,他索性不回卫恣了。他退出了聊天软件,赶在手机关机前,给周肆打了两通电话,依旧无人接听。
这让他只能抱着手机,思考起卫恣的那两句话。
他肚子里的蛔虫,确实比他自己看得更透。他以为是和周肆一起创造了生活,但在别人眼里,却成了他为了陪周肆,而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而周肆好像为维持他们俩的生活,缩小两个人的差距,付出了更多。
程一将双腿屈起来,手环抱住膝盖,头抵在膝盖上,不置一词。
他是第一次,感觉到沿海的五月,也可以这么冷,冷到他想见见周肆,想穿穿周肆那件大很多的外套。
可惜,周肆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听不到他的需求。周肆回来的时候,天蒙蒙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