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到了18号正对街,街很窄,从这里他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个人。
头发有些凌乱地扎在脑后的,从前额随意垂下几绺,叼着的烟升起的烟雾里看不真切的眼神,懒洋洋伸长了的腿……
太帅了。
太酷了。
林城步感觉子弹穿胸而过,自己此时此刻一定是目光如炬,起码能烧着一张a4纸。
也许是因为灼热的目光,也可能是自己一动不动杵在这儿的时间有点儿太长了,对面的人把烟头弹进旁边的垃圾筒后,抬头往这边看了过来。
林城步看清了他的脸。
帅。
就一个字。
我可以重复一千次。
虽然那个人本来看不真切的眼神在这时变得清晰,传达出来的信息只有两个,冷淡,以及“我没有看到你”,林城步还是在这时决定,过去。
过去干嘛?
不知道。
要说话吗?
要个电话?
问问你对男人有没有兴趣?
挨揍了要跑吗?
跑了以后还来吗?
一直走到了那人跟前儿,他都不知道自己过来到底是想干什么。
好烦啊每天都很烦,想谈恋爱。
就是这个人。
林城步觉得看到一个人的时候脑子里窜起的谈恋爱三个字清楚地表明自己对这个人绝对是一见钟情了。
多么神奇,这种事儿居然会落在自己身上。
前阵儿同学聚会的时候还有姑娘感叹自己沉迷一见钟情多年最后居然相亲结婚。
他当时还很不屑地觉得言情小说害人不浅,像他这种多年来只看菜谱以及内心里只有菜谱的人,就不会考虑这种问题。
啪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