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2 / 2)

过云从和卢贵珠都不认识,不可能为这人操心,而是在想着丁巧的处境。“该不会让你帮着还钱吧?”

丁巧也希望没有,但现实很残酷。

“母亲不可能让丁珍嫁给褚康,现在试图以褚康放出僵尸有错在前,把赔偿金压价到五万。哪怕五万,按照较高的每个月工资两百来算,我爸妈与哥嫂不吃不喝也要两年半才还清。”

人不可能不吃不喝。

过云从却是抓住要点,“等一下,丁珍的工资呢?你没算进去?“

丁巧无奈摇头,“原本,我爸计划九月退休。他退了,丁珍才能接班。工资与工龄有关,现在很明显是我爸在岗能赚更多。你可别指望丁珍立刻能找到工作,她那身体情况也搬不动砖,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于是,卢贵珠就想起大女儿已经大四了。丁巧实习工作做起来,将来也有工资能帮家里一起还债。

丁巧只想问凭什么!

如果出事的人是父母,她帮一把也算尽了义务,但凭什么丁珍的债要她还?

家里有好事,从来不想着她,全都先供着丁珍。

自打懂事起,母亲对她一直是咒骂教育,而对丁珍疼爱有佳。父亲也不作为,就是保持沉默。

现在丁珍闹出事来,居然要她一起还债。

母亲居然敢说要不是她把褚康带去巴渝见家长,后来的事全部不会发生。

“总之,千错万错是我错,丁珍一点错都没有。好不好笑?又不是我逼着丁珍和褚康去寻山的。”

丁巧的语气很平淡,她已经不生气了,心死就不会愤怒了。

“丁家二十二年用在我身上的钱,我会折算还给他们,从此也就两清。”

过云从觉得丁巧倒大霉才会投胎在丁家,也能理解丁巧想要出国远避,但现实问题也不能忽视。

“亲生母女之间即便写了断绝关系书,法律上也不认可,该尽的赡养义务是断不掉的。”

丁巧咨询过法律系同学,“一身血肉无法选择,所以我会守法每个月给最低赡养费。慢慢给,几十年加起来,一定超出二十二年丁家用来养我的钱。别想我为丁珍多出一分钱。丁珍有手有脚,她不愿意嫁给褚康,可以去打工慢慢还。”

过云从听懂丁巧的言下之意。

如果一下子拿出几万元给卢贵珠,那笔钱一定会为保住丁珍而立刻赔给褚家。但每个月给最低赡养费就不一样了,是尽了法律义务,也能问心无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