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待季晓光说什么,便熟练地转动轮椅的轮轴,渐渐消失在他的视野中。
手里还有男子送的茯苓糕,他想了想还是扔掉了,坐回马车里,他边摸方戈的狗头边道。
“那个人身上,有什么味道吗?”
方戈维持狗狗形态道:“药,药味。”
那个叫温城的男子,皮肤的确白到不想真人,唇色很浅,许是身体不好,被药罐子养大的吧。
回想温城所说的话,季晓光不禁毛骨悚然,这都什么人啊……
片刻沈连庭回来了,他将方才遇到那人之时说与沈连庭听。
沈连庭抿唇不语,等到出城后道:“那人是何样貌?”
季晓光如实道:“笑起来很温柔,也很俊,不过看起来是病秧子,哦,还坐着轮椅!”
沈连庭不已察觉地一怔,并未在多说什么,抱着他道:“若再见到陌生人,不许搭话。”
季晓光算吃了教训,再三保证:“不会了!”
此次同行的只有他们二人还有飞奴枭鸟,走走停停但没有浪费时间,却也走了十多天。
他们时不时要弃了马车,沈连庭御剑飞一段路,走到人兴小镇再购置物品,买新的马车良马。
不过若两三日找不到留宿的地方,就只能找些靠近水源的地方,露宿在那了。
对于季晓光来说都无所谓,反正沈连庭的怀抱就是床,怎么睡都很舒服。
两人正处在热恋小情侣阶段,都对彼此充满热情。
有时他还会被沈连庭拉进小树林,两个人解解馋什么的……
“方戈!你看看你,都多久没洗澡了!臭死了!”
这天他们停在一处宽阔的溪流边,日光照耀水面波光粼粼,好在林荫开阔,坐在溪边十分凉爽。
方戈维持人形,他听季晓光这么说,自己也在身上嗅了嗅,嫌弃地皱起鼻子。
季晓光想不明白,初见方戈时,也是个干净无异味的好狗狗,现在怎么都快到招苍蝇的地步了?
他想,难道方戈跟着他后,从野狗变成宠物狗,生活也不能自理了吗?
季晓光问他,方戈委屈道:“从前,沙子,滚滚,干净了。”
“这样啊,对不住,是我的问题。”
季晓光叹气,走了这么多天,别说让方戈找个沙堆滚滚,就连热水都没怎么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