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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忍着伤处剧痛,翻身下床,看见的是一张白皙清秀的脸。

那张脸的主人正用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不满地瞪着他,瞪了好一会儿,才指着绷带上洇出的血色,没好气地说:“我家的绷带已经被你用光了,你自己出去买一些回来,我重新给你包扎。”

以前,程盛的防备心很重,很难接受陌生人的好意。可是跟许路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听话地打着伞出门去找药店买绷带,出去买绷带就算了,他竟然没有一走了之,而是乖乖地又走回了许路遥家,乖乖由着他重新包扎自己身上两处挣裂的伤口。

这究竟是为什么?

程盛自己也说不清,只绞尽脑汁地想了个理由,大概是因为那天出去买绷带拿的是许路遥的伞,披的是许路遥的外套,他得东西送还给人家。

可这个想法,他也只在心里想想,没跟别人说。

事实上,跟人说了也不会有人信——

圈子里有谁不知道呢?程盛拿走的东西,哪里有让他送回去的道理!

程盛的伤每天都要换药,得知许路遥是个医生后,他就死皮赖脸地在许路遥家里住下了。

一开始,只是因为伤口疼得厉害,程盛懒得腾挪地方。

后来,他渐渐发现,这里比他住的地方要好。

其实他早就搬离了小时候住的那个棚户区,在市中心最好的地段拥有一套近三百平的大平层。每天都有阳光从客厅里那个巨大的落地窗照进来,半个客厅都是温暖明亮的阳光。

他小时候梦想的房子里得要一个大大的书房,和一个大大的厨房。

如今他拥有了一套大房子,却忘了给书房留个空间,只记得留出了个暗室,放了一屋子的刀具。厨房倒是很大,可他的冰箱里除了啤酒,什么食材也没有添置过。

说不上为什么,程盛总是觉得,他的生活并没有比当年要好。

他想要厨房有了,高级厨具有了,大冰箱有了,可是依然是冷锅冷燥,毫无温度。

其实连阿吕都不知道,程盛会做饭,甚至厨艺还不错。而住进许路遥家后,程盛的这项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伤口慢慢愈合,许路遥允许程盛下床小心地活动后,他便承包了许路遥的晚餐和宵夜。

许路遥不值班的时候,他做好三菜一汤,坐在沙发里等着给他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