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2 / 2)

深情游戏 咸鱼仙姑 4678 字 8天前

“昆燕!”昆玉恨铁不成钢地瞪着妹妹。

“哥……放弃吧。老鬼先生他,早就已经离我们而去了,连师傅也……师傅早就走了。其实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师傅他老人家在临终前曾经偷偷告诉过我,老鬼先生一开始并不是那样的人,他只是因为最钟爱的徒弟要离开他、结婚生子过正常的人生,他才开始不再对徒弟怀有感情,让他们自相残杀、淘汰弱者。所以残忍并不是他最初的信仰,是师傅年轻的时候不甘心,他觉得自己本来可以成为老鬼先生最钟爱的徒弟,他恨那些早早结束了老鬼先生生命的人,可到临终时师傅也说,在他内心深处,其实他知道,即使老鬼先生一直活着,他也不可能成为他最看重的徒弟。”

这个世界上本没有鬼,只有人心里有鬼。老鬼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却在他死后,被一群不甘心的追随者硬生生神话成了神,甚至还假冒他的名义,发展壮大了一个极端的杀手组织。

最后,昆玉崩溃了,他在迷惘中找不到信仰,就像迷失在了黑夜中的人一样。在座的其他组织高层听到这个话,也都愣住了。连他们的精神领袖都崩溃了,在谲带来的精锐手下面前,他们似乎也失去了拼死反抗的理由。

最后的最后,谲架着重伤的沈清尚从教堂里走出来。

外面阳光灿烂,明亮刺眼。沈清尚恍然想起了去年秋天在黑石的葬礼上,他也是这样从一间灰暗的教堂里走了出去。不同的是,那时他是一个人,现在他的身边有了他想依靠一生的人。那时是一个萧瑟的深秋,此时是一个明媚的春天。

作者有话说

始于教堂,终于教堂。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第一次写文,我做到了。

正文完。结婚和洞房,以及一些还未解开的旧事,会放在番外里。

后记

【注】这一篇会谈谈创作理念和心路历程什么的。不想看作者的碎碎念神马的,可以直接点“下一章”番外。

清清嗓子——恩哼~ 平生第一次写完一本书,内心感到灰常激动,所以哪怕没有人想看,我也要假模假样的吐点槽。

我一直是一个耽美小说的忠实读者,我最喜欢的作者分别是深海先生、淮水之上、薇诺拉。我每天业余时间就捧个书看啊看,看着看着我渐渐觉得不满足,我觉得书里的人为什么不按照我的想法来走。之前我是真不知道自己能写,直到自己动笔之前我都不知道,我现在也不清楚我这十二万字是怎么从我手里流出来的。直到现在我才懂得了,什么叫“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当然我自以为这处女作还相当之不成熟,完全不敢称得上妙,不过那种上一句还不知道下一句要写什么,然而写完上一句,下一句会自动在脑海里浮出来的感觉真的很妙——就好像脑子里有个人握着你的手,在对你诉说一样。就好像我笔下的人物活了,他们一旦走上了舞台,就会自行开始他们的表演,我只是看到了,把脑子里看到的画面记录下来而已。

说说我的心路历程吧。

这本小说不长,前后一共才写了两个星期。刚开始我会非常在意自己的点击率,我老去看,有多少人气了,有多少收藏了。然后看到数字很惨淡,我曾经一度非常难过、想要弃笔。我不禁与身边也在写文的朋友交流,他们有的说,“你写的文不够真实、这不是gay 的真实内心(这是一个我的非直男闺蜜)”,“你的打斗场面不够精彩(这是喜欢看打斗的男性朋友)”,“你不够玛丽苏(这是一个很火的言情写手朋友)”,“你的受一开始xxoo的人居然不是正牌攻(这是看了开头弃坑的读者)”……

我越来越迷茫,甚至想,也许我喜欢的类型与读者喜欢的类型相去甚远吧。朋友们建议我写的东西,我觉得我写不来,我喜欢强强、不喜欢玛丽苏,我觉得不管是攻还是受,都不能爱得完全没有理由,受的性格也必须是强大而富有吸引力的;我也不是男人,不清楚男人的心理;我也没有处男情结,甚至喜欢有点风骚的类型,并不介意“受菊不净”。

可是某一天下午我忽然想通了,这小说本就是我自娱自乐的脑洞时光,本就只是忠实地把我享受过的脑洞时光记录下来而已。至于有多少人跟我一样口味重、愿意陪着我一起畅游我的脑内世界,又有什么关系呢?于是从某一章开始,我再也没关注过点击率,也没研究过什么存稿、定时更、哪个时间段更最多人会看什么的,我只是自嗨而已。

这文写到现在,仔细推敲也许会有许多小bug,但总体上我还是比较满意的,因为我把大体的谜给圆回来了。最重要的是,我把我曾经的生活经历、萌过的脑洞点,都融入了进去——它就是我自己本身。

比如开头我喜欢的爵士乐《枯叶》,比如我留学过的美国,比如去过青藏高原爬山,比如我喜欢做瑜伽、泡温泉,想象中最喜欢的桥段是流落孤岛、在海上数星星。最喜欢的男人,是神秘,会撩人,又会讲故事的那种类型。还比如有一章里,攻耍的火绳,正是我在泰国做国际志愿者时与老外同事们一起去camping,在篝火边一起做瑜伽,其中一个叫ivan的阿根廷人耍过的。当时我感受到的震撼,和火焰所象征的生命力,我都竭力在作品里表现了。至于你能不能感受得到,就不得而知了。

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会很忙,最近工作上事情有点多。我也需要一点时间整理一下那两本书的大纲,攒一些文,然后再发上来同时双更。

如果,你还愿意畅游我的脑洞,那么就请留下来,我们在《欲望游戏》和《恐惧游戏》里再见咯。

不管你是谁,能看到这里的,我要衷心的对你说一声:

谢谢不认识的你,谢谢你来过我的世界。爱你。

小卞

【番外一】

二十多岁的黑石,还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那时候,他的身边还没有跟着一个叫沈清尚的小拖油瓶子,他刚刚从老鬼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夺得了权位,开始经营起自己的军火生意,一路做得顺风顺水。他喜欢喝烈酒、抛筛子、打快枪,还有玩年轻漂亮的小伙子。几乎世界上所有刺激的事,他都要玩上一玩,这才叫轰轰烈烈行走过一遭人世。

于是这天,他来到了青藏高原上,追逐他的刺激。他要徒手攀登一座山峰,不用保护绳。

哎哟,妈的累死我了!这事儿还真没有我开始想得那么容易。他一边在心里吐槽自己,一边用力扒着一块岩石往上挪。

他的头升过一个高度,看到了那个坐在眼前岩石上静修的人。那人合着眼睛,一手结一个金刚手印,另一手撑着地面,竟保持着自己的身子在空中抬起,两腿稳稳跌坐,看起来毫不费力。饶是黑石从小在老鬼手下接受过严酷的训练,就算自己也能勉强做出这样的姿势,可要长时间保持这样稳如磐石,岂是一般人所能企及?黑石知道他遇到了一个隐士高人,而且看年纪似乎和自己差不了多少。

黑石这种闹腾的性格,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结交牛人的机会。他忙爬上去,站定到那人身后,学着他的样子,也开始打坐——当然,能腾空坐得稳才怪。

“唉,高人,你是怎么做到的?教教我呗。”

高人坐着纹丝不动,也不转过头来,但用非常善意的声音答他:“先生自己也非一般人,我怎么敢当得起这称呼?你学我这个做什么,人各有所长,你擅长的,我也不一定擅长。”

“哈哈哈哈,”黑石爽朗一笑,“我擅长勾搭漂亮小伙子,你擅长吗?”

没想到高人忽然转过身来,岔开两条腿,随意地把两手往膝盖上头一搭,擦了一把脸上躺下来的汗,完全转换了一个画风!他说:“我擅长勾搭漂亮小姑娘,要不咱俩交流交流?”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高人!

“好好,交流交流。我姓郑,外号‘黑石’,你叫我‘小黑’就行了。”

“我姓卞,没有外号,但你可不准叫我‘小卞’!”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后来那两个人就勾肩搭背,一起游山玩水。在岁月里留下了一张照片——就是沈清尚后来在黑石抽屉里翻到的那一张。

作者有话说

于是小黑后来勾搭了小卞的儿媳妇……

下午下班回家炖肉。今天完结!

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