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是人的皮肤。
很厉害的纹身师,居然可以在皮肤上作画,而且纹的这么细致,他纹的时候肯定很疼吧。
乔稚晚不禁伸出手去触碰,才挨到他的皮肤。
怀野的喉结滚动一下,稍稍避开了她,彻底不耐了:“好了,看完了吧,看完就躺回去。”
她却没动作,也不去触碰他了。
只这么跪坐着,看着他,平视他的眼睛,问:“这是纹身师设计的吗,还是你从什么地方看到的,特意挑的图案?”
“不是,”怀野回避她的视线,“是我朋友画的画儿。”
“……”
“他去世了,我就纹在这里了。”
他说。
很久,很久,他都没有继续往下说。
乔稚晚也不多问了,她乖乖地躺了回去,这次闭上了眼睛,不再用那种探询的眼神打量他了:“嗯,挺好看的。”
怀野哼了声:“那当然。”
还挺为别人臭屁的。
乔稚晚心底一笑。
“对了,我们等会儿要去哪儿。”她问。
“去个姐姐家里,她过生日。”
“——你姐姐还挺多的,”乔稚晚也哼笑,“那你给人家过生日带我就不必了吧。”
“你在想什么,”怀野低眸,她正好也睁开了眼睛,他便对上了她的视线,“当然是去演出,顺便验收一下你最近的成果。”
乔稚晚真的染了头发,没有剪短。
怀野和老板娘说她留长发更好看一点,老板娘很附和他,他们一来二去的,居然给她说服了。
乔稚晚在国外读高中时,学校里的女孩子们会特意把天生棕色或者黑色的头发折腾成金色,为了迎合那种又俏皮又芭比的金发碧眼审美,无论学校里,走在任何地方都很吸睛,成为名副其实的纽约甜心。
她也从没想过自己会走到这一步,也许真的如怀野所说,她的前24年都白活了,一直以来过的都太过于“理智”,一本正经,染就染了个最扎眼的颜色。
但她又有一丝丝的犹豫。
染成这样的颜色,想再回到舞台去拉大提琴,几乎没可能了吧?许颂柏那边,也许她是去不了了。
她又极享受最近这样放纵,随心所欲的自己。
于是不顾怀野劝阻她这种颜色染不好就会变成难看的金毛狮王,她还是坚持让老板娘给自己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