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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三分球好棒——!”

“啊啊啊我爱死前锋于秋了,命都给你!!”一个男生控制不住地呼喊道。

其他人看了看他,不服输:“不行,于秋是我的!”

“那是我男朋友,你们瞎想什么呢!”

“嘿!你要这么说,那谢阳焱还是我老公呢!”

拉拉队成员大部分都是,他们可以说是活得最自由最轻松肆意的群体了——正是因为地位中庸,所以不用顾虑太多。

喜欢谁,就很明确地表达出来,从不藏着掖着。拉拉队基本上都是由这些男生女生组成的。

和他们不同,大部分学生平时都是待在室内,很少会出来做这种事。他们大部分生性矜持,不太强壮的身体也不允许他们在烈日下待得过久,况且他们引以为傲的雪白肌肤自然是要好好养着的,否则以后要怎么嫁给最优质的呢。

而且篮球馆这样的地方确实存在危险,所以这里基本不会有什么踏足,他们承受不起被不长眼的篮球砸一下的后果。

在a大里,很多人都知道,们常出现在各种体育馆,而们最常去的地方则是图书馆。

他们去图书馆的原因一是那里安静而舒适,没有什么危险系数,第二个就是——学生会会长席栾也是那里的常客。

一个席栾,足以吸引大部分去到那里,他们不为别的,只为能多和这样出众的接触接触,哪怕──这位学生会会长总是一副冷冷清清的模样,似乎谁也无法令他多看一眼。可他越是如此,却越是具有致命般的吸引力。

可以说,他是满足了大a几乎所有择偶标准的对象。

“范毅,时星渊,你们来了啊。”一个穿着红色球衣的寸头青年在篮球架下和二人打了个招呼:“正好,来打一场?”

范毅立马就答应了,他看了看身边死党,见他还穿着衬衣,“你不上么?”

卓溪摇了摇头,“你去吧,我先看会儿。”

“好。”来之前就换好了球衣的范毅冲着场中去了,正在热身的几个人伸手和他碰了碰拳。

“哎,时星渊不来么?”有人好奇道。

范毅:“他说等会儿来,咱们先来一把。”

“哦,行。”寸头拍打着手里的球,爽朗一笑:“来吧!”

卓溪坐在场边的候补席,旁观他们进行的这场激烈的厮杀。

他没有打过篮球,但大概有了解一些,这是一种很有魅力的运动,也很需要战术和熟练度。所幸这身体原本就是篮球社的成员,而且技术还不错,是a大校队的一名前锋。体内存在的运动本能,让他有些跃跃欲试。

在观看了一会儿范毅他们后,卓溪想了想,打开背包,把里面的球衣拿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