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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1)

这一切的想法也不过是发生在一念之间。

连锦里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回来,投入到眼前的书本里。

在之前所处的世界里,她为了拍戏需要而去补习法学知识的时候,也曾接触过相关的内容。

当时她是以法学生的标准去要求自己学习这些东西的。

记得很清楚的一点是,关于“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的分辨,貌似是有这么一个区分的要点?

后者要求有拐骗儿童以出卖的目的,而前者似乎是以抚养为目的进行拐骗儿童的行为,就属于前者的范畴。

连锦里来了兴致,重新回顾起详细的知识点。

只是她才看完罪名的四要件构成,放在一旁茶几上的手机却突然响起铃来,打断了她的专注状态。

连锦里愣了愣。

这个点儿了,谁会打电话找她呢?

该不会是林哥又给她找了什么新任务吧

连锦里将书留在原先的页面,也不合上,就这样倒扣在一旁的沙发上,手一伸,将茶几上放着的手机捞过来看了一眼。

屏幕上显示的来电人名字倒是出乎她的意料,是留过号码却还从来没有私下里找过她的孟妈妈,也就是秦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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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女士打给连锦里的目的很简单。

她在电话里问连锦里什么时候有空闲,表示自己想要和连锦里约见一面。

连锦里开始掰着指头算自己的空闲时间。

紧随而来的第二天晚上有第一轮公演的彩排,她作为特邀评选嘉宾,也得出席录制现场,但只需晚上之前抵达录制现场即可。

这样看来,其实明日上午便是一个不错的时间。

最后两人在通话里约定好,于明日下午见上一面。

见面的地点则是定在了节目录制现场附近的茶室,方便连锦里见完面后赶去节目的录制现场。

秦女士的来电挂断没多久,连锦里就收到了孟疏雨紧随其后发来的消息。

[宝贝呀!我妈是不是约了你明天见面啊?]

连锦里回她:[对的呀,已经约好时间地点了。]

[怎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