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金笼之中 烂俗桥段 3847 字 14天前

司机已经在外头等着了,季绍庭不许黎琛步步相送:“工作要紧,好不好?”

黎琛感觉季绍庭已经知晓如何拿捏他的弱点了,只要他用这种温和声气提出要求,他就半点拒绝的办法都没有。他有些不甘心,却又很矛盾的,是心甘情愿的不甘心。

“嗯,”黎琛听见自己的语气也很陌生,是撒娇的语气,“那你要等我回来。”

季绍庭笑了一下,说好。

南云不下雪,没有鲜明的雪景。在绚烂灯色无法企及的地方,高楼之间的巷道宛若沟渠。

季绍庭坐在后排,盯着车前座那只塑胶小胖鸟,红色的,带点褐,用粘接力极强的玻璃胶固定在了前窗玻璃下,有永生永世的意味。

季绍庭盯着那粘接处看了一会儿,看出了黎琛的拥抱,同等形式的强硬、 黏、永不分离。对其季绍庭从来只觉害怕,现下却莫名有了一丝羞意。他脸一红,赶忙别开了视线。

而后就从缓缓行进在拥挤人流的车窗里,看见一张不算陌生的脸。

一张写满欲望的精致脸蛋,季绍庭心想他应该还化了妆。这条热闹的商业街到处是人,季绍庭不晓得自己为何会注意到他,很快他就明白了,因为是他一直盯着自己在先。

季绍庭犹豫了两秒,还是让司机先开着,自己离开一会儿,很快就会追上。

“你好。”季绍庭下了车门,走上前,选择了最没有问题、最简短的开场白。

“你好啊。”男学生一笑牵起了面部肌肉,叫季绍庭看清他脸上确有脂粉,不禁叹惜一切到底有没有必要,这小男生明明在最好的年纪。

但他不再多想,这桩事如果要解决现在就是最好时机:“阿琛以前做什么我不会抓着不放,现在他是个很称职的丈夫,这就够了。”

“是吗?”男学生头一歪,一边的嘴角翘上来,“可今晚就是黎总叫我来的啊。”

第21章 “真正的妻子。”

季绍庭眼里的惊诧和嘴里的平静在互相背叛,他嘴上问了声“什么?”,眼里却首先有了答案:你胡说。

“真是黎总叫我来的。”男学生还是继续笑,耸起了肩膀,从裤兜里摸出手机,三两下就按开了微信界面,转给了季绍庭。

的确是黎琛的口吻,简明的祈使句:今晚十点,选好地方。

从车里下来后季绍庭一直没觉得冷,目下突然就给寒冬侵占了骨髓。

最新一则对话在不久之前,季绍庭算了一下,应当是在自己给黎琛送来夜宵之后,黎琛趁自己不注意找了个间隙发的,是叫这男学生回去。

措辞跟招呼他来时一样不客气,就一条短句:不需要了。

“你眉尾这颗痣……”那男生不知几时已经凑近,“好特别,是红色的吗?还是褐色?”

温热的气息拂过季绍庭的脸颊,季绍庭心一紧,急忙退开两步,与这人有了正常距离,而脸上难得有了戒备神情。

那男生一笑露出排白牙,整个人无端从艳俗中出了尘,几分清纯味道。

“你跟我是一样的。”他莫名其妙地来了这一句,季绍庭警戒地看着他。

他收住了笑,整个人又落回脂粉气中:“都是黎总喜欢的那款,纯。他选人都选这种长相的,喜欢床上床下那种反差。你脸型也是最如他意的,有点肉,好掐。他是不是也经常叫你给他咬?”

季绍庭倏地冷汗淋漓,说不出一个字来。

男生的脸上有了大仇得报的快感:“是黎太太又怎样?你跟我是一样的,可能你做得还不够我好,要不然黎总今晚叫我出来做什么?他可是个很重欲的人,何况 ”

他又趁季绍庭不备突然凑近,贴着耳朵小声呵气:“你又不是真的黎太太。”

季绍庭一僵。

“大家心底都清楚,黎总他妈得了癌症,催婚催得紧,他急着找个干净合适的结婚对象,你家公司又这么巧,破了产,来以身抵债而已。”

的确是这样,黎琛是个公众人物,最细碎的边角料都有做人谈资的价值,何况是婚姻大事。

连一个最没有人情网络的大学生都摸出了来龙去脉,恐怕陈阿姨她自己其实也早就心知肚明。

全世界都知他们是假的,是一对舞台上的戏偶,只有他们自己几乎要信以为真 还是说,只有他季绍庭几乎要信以为真。

“好了,天这么冷,不说了,”男学生的语调轻松又讥讽,“黎太太可得伺候好你丈夫啊,免得他又出来找人,找就算了,还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耍得人团团转,你说气不气?”

生气当然是生气,季绍庭从看见黎琛那两条命令式的短句起,就很理解这男生为何要特地说这番恶心人的话。

还是个小孩子,季绍庭一边想,一边低了声音:“这样的报仇方式很幼稚。”

“那你觉得我还能有什么方式?”男生冷笑起来,“我可是真喜欢过那个人,现在也还喜欢,不发泄出来会死。我就是嫉妒你幸运,哪来的修为,能给他选中了。你要想跟他打小报告,那我也不怕,今晚反正是他玩弄我在先,我这样 ”

“我不会说。”

季绍庭叹了口气,白雾化进岁末夜晚的冷空里。

男生看见季绍庭转过身,眉尾一粒朱砂痣在霓虹灯的掩映之中,一瞬间像是什么身份的实证。

他留下了一句话,很轻,从耳边过去,男生站在原地捕捉了很久,直至季绍庭重新坐进车中、关上了车门,他才慢慢听清了那句话是什么:“我跟你不一样。”

“红色,带点褐的那种。”

“你眉尾这颗痣好特别,是红色的吗?还是褐色?”

季绍庭坐在车里,盯着车前座那只小鸟玩具,红色的,带点褐。

原来黎琛最喜欢的颜色,是他眉尾痣的颜色。

是,黎琛最喜欢是他的脸。纯的,没有坏心思,眼瞳黑白分明,一切都容他看清、容他掌握。他对所有事物的掌控欲都很强。

黎琛对他季绍庭的内里没有兴趣,所以才不愿意去照顾他的感受,尊重他的决定,鼓励他去做他自己想做的事。

甚至在做错事以后,也不会说声抱歉,只等着自己来同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