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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丝打车回了阿卡姆。
萨克正骂骂咧咧,指责莉莉丝逃跑居然又不带她,冷不丁看到人回来,瞬间瞪大双眼,“我们都在说你和你前男友私奔了!”
莉莉丝想到小丑就觉得烦躁。
她挥挥手,想说什么,最终只是叹了口气,回了自己房间。
虽然趁小丑吸引全部注意力,自己悄悄跑走这件事不太对,但……
终于!甩掉!这个变态了!
莉莉丝简直想给自己放烟花。
这种开心持续了整整两天。
在第三天的清晨。
她睁开眼,迎接阳光……哦,不对。
她睁开眼。
小丑正坐在她梳妆台(是的,她还有一个梳妆台)揽镜自照,手指夹着没点燃的烟,右手拿着刷子在自己脸上涂涂抹抹,正在勾勒最后一笔微笑红唇。
然而,再厚的颜料也没法遮盖住脸颊的伤疤。
见莉莉丝醒了,他压下唇角,又猝然笑了起来,腔调夸张,“甜心,我这几天过得很开心。”
莉莉丝迟疑:“……所以?”
小丑坐到她床上,挑起她下巴,拿着红色颜料给她涂红唇,一直蔓延到脸上,他神色认真,“但我还是想回来找你。”
游荡在哥谭。
在爆-炸声中,忽然就明白了一件事。
他不再是亚瑟。
对自己而言,对莉莉丝而言,都不再是亚瑟。
小丑勾勒完最后一笔,亲吻了她的唇瓣,笑了起来,“甜心,你要记住,我叫joker。”
莉莉丝抿抿唇,像是和他共情了,莫名有点难受:“你在难过吗?”
小丑猝然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
化着小丑妆容,左眼下方蓝色倒三角的尖部像是比右眼长了些。
似乎是被泪水冲刷,颜料裹杂着泪水滑落。
他收了笑,呛咳几声,尖着嗓子问:“你叫什么,小甜心?”
莉莉丝好像忽然懂了。
他在重新认识。
因为他变成了小丑,因为她失忆。
因为在她没失忆时,爱上的也不是这个小丑,而是亚瑟。
她说:“莉莉丝。”
“莉莉丝·霍华德。”
“很高兴认识你,jo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