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1 / 2)

那天陆臻与陈默擦了一个下午的枪,聊了整个中队的人,都说看一个人用的枪就知道他是什么人,那么夏明朗呢?

陆臻与陈默不约而同地相对无言。

在麒麟里,狙击手的标准配制是qbu88,但是夏明朗通常都会在95步枪里挑一把精度比较高的留给自己做狙击枪用,在600米范围内,他可以用突击步枪打出狙击枪的效果,没人想得通他是怎么做到的,这是个既成事实,所以大家也只能接受。

不过针对不同的搭档与不同的作战要求,夏明朗还有三把正式的狙击枪配合使用:js762,js127,jq127,一般来说打演习的时候他会带上127的反器材狙击枪,重弹重狙,使用专业子弹时,1000米以内,他可以打碎一只鸡蛋。

jq是js的简版,枪身短点,也轻了不少,当然火力强度也要差一些,所以如果不和黑子这一类的重装步兵搭档(因为陆臻没能力给他背枪),又或者是摩托化动机不高的时候,夏明朗还是背着jq出门的机会多,毕竟是轻了五斤多啊。

至于js762,口径小枪身轻,真到了决生死的时候,夏明朗还是相信它。

可是,当然的,夏明朗会用的枪不光光是这几把,在陆臻的印象中夏明朗好像是为了枪而生的,他对任何枪都有种天生的亲切感,拿起来就能打,而且是超乎于常人的准确度。

“你觉得他最擅长是哪种枪?”陆臻好奇,他想问。

陈默抿了嘴,沉默良久之后郑重地回答:“我不知道,”他顿了顿,补充了一句,“他是队长。”

陆臻心想,您真是废话。

于是,那天夜里陆臻少校在收工之后顺便就去队长寝室串了门,当然主要是受陈默所托为小侯爷向主上求个情,等到正事办完,顶着好奇宝宝的名头,陆臻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你最擅长的是哪一种枪。

夏明朗一开始很认真地在想,陆臻等待。

夏明朗想了一会开始走神,陆臻疑惑。

夏明朗走神了一会儿开始望天,陆臻终于不耐烦,桌子一拍。

夏明朗挑了挑眉毛笑道:“我最擅长用什么枪,你真的不知道?”

陆臻眨了眨眼睛,又想了想,耳朵尖上忽然窜出了一点红,十分懊恼地嘀咕:老流氓。

夏明朗慢慢靠近,语言带着磁力诱惑般地绕在耳边,像丛蔓草,荒烟般滋长。

气息似的声音:怎么样,我们试试枪?

陆臻面无表情,瞪了他一会儿,忽然笑道:70年代出厂的老枪,我信不过。

哦?

夏明朗皱了眉,他说:伟大的ak47到今年已经61岁,是我的两倍。

陆臻满眼带笑,贴到夏明朗身前,用鼻梁蹭他的鼻尖。

“我担心你是95班机,”他的手解开夏明朗军裤的皮带探进去,“枪管强度不够,还没开打就过热。”

夏明朗喘息了一声,双手掐住陆臻劲瘦的后腰往怀里带:“你还没试怎么知道?”

陆臻低头咬住夏明朗的嘴唇,舌尖上挤了几个字探进去。

“我不需要试,其实枪还是新造的好。”

擦枪,哪有不走火的!

不是吗?

——第二部生死与共·完——

【第三部快乐人生】

第一章80分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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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臻的伤不重,一周之后已经开始恢复性训练,而同时,大队长前些日子的挖墙脚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一尺厚的档案袋沉甸甸地压在陆臻肩膀上,于是小陆少校的后花园正式建立,火红一片,繁花似锦。

陆臻是一个很热情的孩子,他对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有种本能的追求,而人,当然也是他深深热爱的美好事物之一,陆臻总是毫无理由地喜欢所有人,直到他真的被伤透了心失望透顶。于是,当他看着那些卧在档案袋子里的美好生命,看着他们曾经的荣光曾经的成就,想象着他们未来的道路未来的辉煌,总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充盈在胸口。

这些人,将由他来挑选,让他培养,抽枝发芽开花结果,他用一种看着绿色牡丹或者黑色郁金香嫩芽的兴奋而又迷恋的眼神看着他们,废寝忘食地研究档案,分析他们的优点缺点,想象在培训中怎么来补足,都是好苗子,都是花儿啊,一朵一朵,一片一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