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orlando highmore, take you, alicia fei, to be my wedded wife, to have and to hold from this day forward, for better for worse, for richer for poorer,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to love and to cherish, till death do us part.”
新郎念完了一段对白之后,又用流利的中文说:“斐婷,我爱你,今天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新娘眼中有泪光闪烁,哽咽着点头:“i love you, too.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新郎情绪也比较激动,将戒指戴入女方手上。女方亦然。
台下的观众也很动容。
“我觉得新郎长得挺帅的。”斐宁突然凑过来高梧耳边说。
高梧一听,顿时有点哭笑不得。
作者有话说:
呦嚯,这算见家长吗?
新裤子和大张伟合作的《我们羞于表达的感情》,我很惊讶,这首歌居然是我总播放第18了(213次)。
《perfect moment》 martine mccutcheon
第42章 浮食烩
婚礼走完一遍流程,也开始开饭了。
酒楼里充满了不太大的嘈杂的交谈声,数十桌等着上菜,服务员流水线似的在每一桌奔波着,一人托盘,另一人放菜,配合到位。
第一道菜上的是烤乳猪,一个大的椭圆形盘子中间是被烤得焦香的脆皮烤乳猪,被切割成一块一块,肉皮相连,色泽光亮。盘子的边缘放置着砂糖和甜酱各一小碟。
坐在斐宁旁边的是两个七八岁大的双胞胎小女孩,腼腆又乖巧地把双手搭在了桌边,眼睁睁地看着桌上的美食,却因为家教而不敢妄自先动手。
高梧在酒席上也看见了斐宁姐姐,她坐在斐宁嫂子和父亲中间,除了安静之外,看不出来和普通人有什么区别,甚至因为安静而显得很有气质。
“吃饭,吃饭。”饭桌上辈分最长的是斐远明,斐宁父亲说了这句话后便开始夹菜。这句话就是一个无形的指令,并不强制,由最年长的人先起筷是大家族里要遵守的风俗习惯,即使时过境迁,社会转型下各大家族开始转为小家,斐家依旧记着这个规矩。
桌面上放了公筷,但没人想用。大概是都觉得是一家人,没必要分得那么清楚。
高梧也只好入乡随俗。
他学着斐宁蘸了点砂糖,再把一块乳猪肉送到口中,砂糖恰好解了烤猪肉的肥腻。蘸了砂糖的肉块香甜酥软,外脆里嫩,让人开胃。
没过多久,第二道菜也上来了,皮黄肉白,薄薄的带油的鸡皮下的肉看起来肥嫩鲜美。这次旁边放的是姜葱汁。
“呦,斐宁最爱吃的菜上来了。”斐行云盯着这碟美食被放到桌上,夹走了一块往斐宁眼前晃了一遍,放到了妻子碗中。
斐宁笑着用脚撞了他哥一下:“幼稚。”
高梧坐在中间都没能挡住这两兄弟的互动。
“这么大个人了,还这么幼稚。”斐行云妻子莞尔,又重新夹了一块鸡翅膀让斐行云放到斐宁碗中。
字面上听起来好像在让斐行云别跟弟弟老玩这种幼稚园的小把戏,可斐宁知道,他家嫂子最喜欢看他和他哥打打闹闹。
“谢谢嫂子,”斐宁先道了谢,又凑到高梧旁边来和他说话,“我最爱吃的就是鸡肉。”
高梧也夹了一块,什么酱料都没蘸,放入碗中。
斐宁看到后,把高梧碗里的那块鸡肉夹走了。
高梧疑惑着看向斐宁:即使是爱吃,也不该抢我碗里的吧?
“我能吃不?”斐宁扬眉问道。
“能。”夹都夹走了,还问什么。况且只要是斐宁要这块肉,高梧自然奉上。
对方得到答案后轻笑出声,才解释道。
“我可没听说过你爱吃鸡皮。”斐宁夹着高梧的鸡肉上下摆动了两下,“你看这种肉,就是皮滑肉少,几乎就只剩皮和骨头。”斐宁重新夹了一块鸡腿肉给高梧,蘸了点姜葱汁。
“谢谢。”高梧抬起碗,接了斐宁夹的肉,又望了一眼被夹走的鸡肉,“你喜欢吃鸡皮?”
斐宁眨了一下眼睛:“鸡皮很好吃,我这种一流的吃鸡爱好者基本已经到了一种是鸡肉都喜欢吃的地步,但我记得你不爱吃鸡皮吧?有一次我看到你在饭堂宁愿选掉了皮的鸡胸肉都不拿旁边那碟完整的,我就猜你不爱吃皮。”
斐宁爱吃鸡是全家人都知道的事情,除了鸡头,他就没有什么不吃的鸡的部位。鸡皮香滑,爱吃的人自然能品得到它的美味。但不爱吃的人也大有人在。
让喜欢吃的人吃,让不喜欢的人就不吃,这样的安排才算优秀。
接着还有鲍鱼海参、清蒸多宝鱼、金果肉丁、冬菇生菜……
新郎团、新娘团轮流来敬过酒,接着也不知道是什么亲戚,堂哥堂姐什么的哄闹了又敬了两三轮酒,每一次都得站起来祝酒,杯里得常备茶水。菜上了一半,人才能安分开始吃起晚餐。
“这家店做的菜都挺传统的,你看这个炒肉丁,这个脆脆的盘子也是我的童年记忆,等会快吃完了我就要吃这个,特别好吃。”斐宁刚和一个堂哥寒暄完,堂哥刚离开,他就勺了一勺肉丁到高梧碗里。
这勺肉丁放满了腰果粒、夏威夷果粒和几颗肉丁芹菜丁,倒像是斐宁的口味。
盛放腰果肉丁是用一个白色的圆陶瓷盘,中间是一个炸面粉做成的花碗,旁边放了一朵粉紫色的石斛兰。
爱你,就连装的碗也不放过。
斐宁不仅会给自己夹菜,他哥这次没坐在身边,他就不时地给高梧夹菜,边小声和高梧说哪道菜哪个位置的吃起来最快活。
高梧一边听着斐宁说,说完之后也给斐宁试着夹菜,把自己觉得好吃的、看见斐宁夹的次数多的,都试着给斐宁夹。
“你这让我感觉回到了小时候。”斐宁夹了一只虾,蘸了带辣椒圈的酱油之后直接往嘴里送,连壳都不剥。一口咬掉下虾身和虾尾,还吮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