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那个时候,他才别无选择,必须要回家跟王铮摊牌,同时搬出来,住到于书澈的房子里。
但是,幸福似乎握在手里了,但却犹如大热天藏了一罐鲜奶,揭开来全变成了酸。
平心而论,李天阳不觉得自己是薄情寡义的人,他也不是本性上见异思迁的人,相反,他在对待感情上一向很冷静,他分得清什么人适合搞搞一夜情,什么人又是可以带回家——而只要带回家,如果可以,他也不打算把人再送出去。
可跟于书澈在一块,他却感觉到一种严重的缺失,原本拥有一个志同道合的恋人是件梦寐以求的事,但真过起日子来,这种仿佛从心里头被人狠挖一块的缺失感,却渐渐在每一个日常相处的细节中呈现出来:于书澈从来不煲汤;他心情好了,会下厨弄两盘精致得像法国餐厅大师傅弄的牛扒;他忙起来连李天阳都不知道上哪找他,好容易回来了,也是累得只趴在床上喘气;他喜欢烧钱的那些玩意,李天阳一开始还挺欣赏,但日子久了,他的钱也不是白捡的,看着就忍不住一阵阵的心疼。
李天阳不是对于书澈不满,在认识他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是个多精彩多优秀的人,但他没想过,跟这样精彩优秀的人生活起来,他竟然不能很好地找到自己的位置。他跟这个漂亮男人,跟他所谓高尚优雅的生活,存在严重的错位。他开始可以去忽略,既而感到不知所措,但最后却不得不去面对自己置身于书澈房子里那种格格不入感。以前他跟王铮在一块的时候,可能会抱怨没激情没感觉,但那却是他的世界,飘着老火汤味道,玄关亮着橘黄色小灯,有个人小心翼翼,如小动物一样看着你,眼神清澈无邪——这是他的家,他的世界,他在里面成就了自我。但现在呢,世界甚至不能成为世界,他也不能称之为他自己。
李天阳扪心自问,自己并不是一个家庭观念很浓的人,他从小父母就离异,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唯一一个姐姐跟母亲去了加拿大,后来嫁在那边,李天阳也只是在她们回国的时候见见,平时逢年过节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出国去加拿大看望她们,他连一次这样的念头都没有。他的父亲后来另娶,给他生了一个妹妹,妹妹有声乐方面的天赋,十六岁就被推荐去加拿大留学,他的父亲与后母不放心,李天阳就通过点关系,给他们办了陪读,一起去了加拿大。亲生父母通过这种奇异的方式,几十年后生活在一个城市里,彼此两家倒有些来往,年轻时那点不愉快,此刻反而烟消云散。
他们不太想得起李天阳,李天阳也不太想得起他们,双方处得像彼此的远方亲戚,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在他三十几年的记忆中,关于家的概念,除了爷爷奶奶那边,想得起来的,其实是有王铮呆着的那套房子。
他也想过,如果他之前经历的恋人不是王铮,或许李天阳跟于书澈会走得久一点,但因为有了王铮做对比,李天阳才明白于书澈并不是能跟自己过日子的人,同样的,因为有了于书澈做对比,李天阳才知道,原来之前王铮跟着他过的那些个日子,有多委屈,有多难。
他只要想起自己带出来的孩子,居然都没好好待过他,他就觉得心里不好受。
作者有话要说:一更
☆、第 22 章
李天阳跟老侯打了电话,说自己还得在g市呆两天,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借他一辆车开开。
老侯为人很豪爽,当下说好车没有,但家里空着一辆马自达,你要就过来开走。
李天阳也不挑,道了谢等了会,老侯公司的司机就给他把车开过来,亲手把钥匙送他手里。
车子加满了油,几乎是新的,样式其实不差,开起来感觉也不赖。李天阳正需要这种满大街普通到极点的车来打掩护,他塞给司机一包烟,跑下去一踩油门,车子平滑地开了出去。
他方向感极好,这几天早已搞明白路怎么走,开上马路后稍稍提速,过了两条路的岔路口右拐,把车开到医院门口。
李天阳停了车,摇下车窗,点了烟,狠狠抽了一口。
他要在这等王铮。
他早知道王铮身边一直跟着个女孩,从大学时代就黏上他,那女孩之前还冒充过王铮的女朋友,但她现在生了重病,依着李天阳阅人无数的眼光,那是离死不远了。
他后来打听过,那女孩叫于萱。
原来她就是于萱。
这个名字以前听王铮提起过,是王铮的好朋友。李天阳刚开始听并没放心上,他甚至有点反感这个女孩,在他印象中,大学里是有些女生会主动向同志示好,以此满足她们的窥淫心理,在他看来,这种随便窥测别人隐私的女孩比单纯歧视他们性取向的人们还要令他生厌,所以,一开始王铮跟他讲过有这么个朋友时,他甚至明确表示反对。但王铮朋友很少,来往的多是同学,真正称之为好友的几乎没有,他有一刻觉得王铮可能会挺寂寞的,于是对他老跟那个女孩来往,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但有一次,那女孩找上他公司来,说了一堆稀奇古怪的话,李天阳没那个耐性听,她说什么他已经不太记得了,只依稀仿佛觉着,大意是这个女孩要自己对王铮好,不然要后悔。他那时候一边看着手里的材料一边心不在焉,心里有些厌烦,想现在的孩子都这么幼稚么,一个两个怎么都拎不清,弄不明白别人的私事于己无关?
后来,他不打算再让眼前这个邋里邋遢的女孩浪费他的时间了,于是他不客气地问:“王铮跟你抱怨过?”
“没,”那女孩忽然慌乱了,说,“王铮从来只会说你好。”
“你觉得王铮在说谎?你觉得你的好友是那种任人欺负委曲求全的窝囊废?”
“我没这么说,我的意思是你如果还这样,以后一定会……”
“行了,咱们的会面到此为止吧,于萱是吧,你对小铮古道热肠的我很欣赏,但你最好搞清楚一点,我们俩的事,你不觉得你一个外人跟我这说这些有的没的有点多余?不好意思啊,我还有点事,你请回吧。”
谈话就这么不算愉快地结束了。但那女孩最后临走的时候,似乎犹自不甘心,跑过来低声说了一句:“你要想跟他好好的,就离虎口处有痣的男人远点。”
当时李天阳全不放在心上,笑话,他每天业务来往的人这么多,谁有那个闲工夫去看别人虎口上有没有痣?
一直到他几年后重遇于萱,才猛然想起这句话,于书澈的右手虎口,确实有一颗痣,但并不明显,如果不是他这样亲近的人,根本不会发现。
李天阳一瞬间有种命运加身的沉重感,但仔细一想,又觉得很荒谬。
尽管于萱出声警告过,但其实不关痣的问题,有没有于书澈,他也清楚,照着当时的心态,他跟王铮迟早还是得玩完。
因为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他那个时候,并没有确切想过跟谁长长久久。
没有长久的打算,就没将对方考虑进你的计划,看事情只是当下,没想过一起走过的昨天,也没想过可能共度的明天。
所以,他看不见对方为他做的那些事有多不易,不知道手头上有的东西有多难得,他更加不愿意去想两人存在的问题,不会自省,不会有危机感,不会恐慌。
甚至于,他也不是不知道王铮在情感上对着自己有那么点卑微和惶恐,他不去纠正这些,反倒享受由此而来的自得,同时为自己的自私自利,找到很好的遮羞布。
这些明摆着欺负人的念头,在跳出来想明白后,李天阳一度觉得无比羞愧。
跟王铮分开后,他开始变得好思考,有时候跟于书澈吵架了,不想回去看着他那一柜子堵得人心慌的红酒,李天阳会开车回那套老房子。在一片空旷当中,静静地想,自己到底怎么了?怎么会这样温馨一个地方,却滋长出人性中卑劣的一面?难道真的是吃饱饭了就瞎折腾,折腾完了,却发现连饭都吃不上。
李天阳自嘲一笑,现如今还真是混得连饭都吃不上,于书澈要么不下厨,要下厨必定排场大得吓人,摆了一厨房碗碟配料,出来的,往往只是一个或两个复杂得说不上名号的东西。托他的福,李天阳也算知道,洋人撒胡椒都有好十几种。
但问题是,他是中国人,小米稀粥,白饭窝头,这些能扛饿能抚慰脾胃的东西,几千块一片的上等鹅肝酱也做不到。
日常两人一般不在家里开火,要不下馆子,要不叫外卖。回家没有热腾腾的饭菜等着,于书澈比他还忙,一般都是各自在各自工作的地方解决。李天阳有些受不住了,也说过请个保姆来做饭,但还没说完,就被于书澈给噎了回去。
理由是他不喜欢别人来他的家窥探他的隐私。
慢慢的,李天阳发现,自己其实很清楚记得王铮煲的那种老火汤的味道。那种汤水不比西式浓汤,没放那么多奶制品作料,它通常还伴随着药材味的甘苦,还有蜜枣味的清甜,还有瓜果的馥郁,还有肉类的浓香。
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下子就能品味明白的味道。
他发现,自己真的很想王铮。
可事情已然这样了,再想王铮,又有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