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人类社会的了解,全靠宣传片和一年一次的人间旅游,所学内容全是纸上谈兵。
但他大概知道姜昼好像是什么精算师,在人类里属于高收入群体,长得帅,年轻有为,在异性中广受欢迎。
不过这跟他都没什么关系。
在他看来,姜昼最重要的优点是——对猫咪真的好。
自从郁洺不小心打翻了一个花瓶,又撕烂了姜昼两件衬衣还没被揍屁股以后,他看向姜昼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要知道小时候他搞坏了他妈的符咒,还被拎起来揪了耳朵。
但姜昼一点不在乎,只顾着把它从衬衣里解救出来,还把衬衣给了他当小毯子,一边投喂他猫条一边说,“没见过你这么笨的,脚底打滑都能栽衣服里。”
郁洺:“?”
他吃着猫条,满心不可思议,没想到这人类冷眉冷眼,居然对猫脾气这么好。
自打这天之后,郁洺就选择性遗忘了他想跳槽的事情。
郁洺抬着下巴,娇娇地在姜昼身上蹭了蹭,粉色的小爪子在姜昼胳膊上踩了踩,一张一合的,内心平静又祥和。
跑什么跑?
是冻干不好吃还是猫爬架不好玩?
他充满慈爱地望着姜昼,觉得自己不愧是个幸运值点满的小猫咪。
随便被人碰瓷,也能碰出这么好一个铲屎官。
他把脑袋拱进了姜昼怀里,心想,等他毕业了,来了人类社会读大学也不会忘记姜昼的。
就冲铲屎官伺候的这么尽心,他以后也会好好报答的。
做猫咪要知恩图报,他可不是那种小白眼狼。
姜昼对郁洺也很满意。
他并不知道郁洺是个小妖怪,只觉得这狸花猫虽然看着皮,但是进到家里一没有挠沙发二没有拆家,只是撕烂了几件衬衣,已经很令人满意了。
不枉他取名叫“小乖”。
他前两天刚带这小猫咪去医院做了个全身体检,一切正常,很健康,他本来以为流浪猫多少要有点小问题,也做好了治疗的准备,但小乖健康得医生都惊奇,说比宠物医院养的还好。
这比什么都好。
他摸了摸郁洺的耳朵,顺手捧起来,在掌心里掂了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