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2)

梦中有期 烂俗桥段 3794 字 6天前

故此他只是矢口否认:“没有,我这一天天的,打两份工忙得要死,哪里有时间约会啊?”

“谁说非得要在现实见面啊?这都什么年头了,谈个网恋也可以呀!”杜珊珊不依不饶,“如果你不是在谈恋爱,那你整天那么开心?”

孟和玉笑眯眯地回答:“因为冬天要来了,我最喜欢冬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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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梦里确定关系的一个星期后,孟和玉终于又在现实里撞见了钟承明。

那一天他早出门去给妍妍上课,妍妍就快要去俄罗斯了,课节也紧密了起来,但因孟和玉每晚的睡眠质量都很好,也就不觉得辛苦。

九点前后,他跟钟承明同时推开了家门,不偏不倚地当头撞见。

孟和玉的脸色很好,因为昨晚做了一场美梦,脸上还留着从梦里带出的喜悦。

对上钟承明时,那喜悦还未散尽,就这样白白让他看了去。

娇憨可人,钟承明立时想到了这四个字。

这其实是自他们在梦中确定关系以来,第一次在现实遇见。

钟承明盯着孟和玉的眼睛,里头是还没来得及收起的笑意,带动那两片蓝波动连连。

钟承明心一动,只觉这对眼睛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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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说冬天要来了,因为冬天钟哥就会记起啦!

第39章 左手有颗痣

但下一秒孟和玉从梦的余韵里回过神,迅速收起了脸上的笑意,干干净净什么喜悦都不剩。

一对波光粼粼的蓝眼眸登时成了两滩死水,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也就跟着消失,无影无踪。

钟承明对了孟和玉这一张冷冰冰的脸,再也想不起是觉得他哪里熟悉。

孟和玉对上钟承明就失却笑模样,抬眼看了看电梯,心中一万个不愿意跟钟承明同乘电梯下楼。

于是径自推开了楼梯门,一阶一阶地走下楼去,再没给钟承明一个好眼色。

这动作所昭示的厌恶不言而喻,钟承明心中也没有什么波澜,这一切本来就是他想要的结果。

孟和玉会这么识相,他倒是省了不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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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钟承明消失在了视线里,孟和玉的心情也就重新好起来。

他想着昨晚的梦,步伐益发轻盈,几乎是一跳一跳地下楼梯的。

现在他也能记起愈来愈多的内容了,昨晚他是跟那梦中人——似乎直接称之为男朋友更好,昨晚他是跟他男朋友一起窝在家里看电影,一出对孟和玉而言很无聊的纪录片,介绍进化论。

孟和玉想这可能是他男朋友脑袋里的知识储备,在梦中就以纪录片的形式放映了出来。

他男朋友看得很认真,简直是聚精会神。孟和玉的注意力一向不够集中,纪录片又拍得很枯燥,他完全没有兴趣,就安静地枕在他男友的大腿上,玩他的手指。

是蓄满男性力量的一只手,小麦色,青筋暴起,骨节粗大,手指线条粗犷地伸展。

孟和玉的指腹顺着他手背上突起的静脉抚摸,一直摸到他虎口处,摸到一颗小小一点的黑痣。

这就是为什么孟和玉今早会这样开心。

他终于能够清晰地记起一条线索了,他男朋友的左手虎口处,有一颗黑色的痣。

住在海边,左手有颗痣。

孟和玉相信,只要他能记起的细节越来越多,终有一天他会在现实里,找到那位梦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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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一天比一天低,终于等十二月降临时,南城的气温已经在个位数上下起伏了。

孟和玉来时孑然一身,一件冬衣都没带。尽管种族优势赋予了他出色的抗寒能力,但在这种天气里,他显然不能只穿一件短t到处晃悠。

毕竟南方的寒冷不是北方那种大大咧咧的寒冷,而是阴湿的,偶尔伴随着雨,逮着缝隙就钻进人衣袖里。

刚考完试的曹子鑫,就提议跟孟和玉一起去置办几件冬衣。

不过曹子鑫的衣服不是买给他自己的,而是买给他父亲的。这几个月下来他靠着instinct的兼职攒下了不少钱,想着孝顺孝顺老人家。

他们约好了一个上午,在南城最有名的商场碰了头。或许男生购物总是目的性明确,只用了半个小时,他们就将购物清单全打上了勾。

提着大袋小袋走出店门以后,曹子鑫问孟和玉要不要提前吃个午饭。

孟和玉看了看时间,十一点半,这个时间吃午饭也可以。

“好啊,”他笑起来,“走吧。”

他们进了一间装潢高档的牛排店,曹子鑫选的,说他有件天大的好事要分享,不如吃点贵的,他请客。

孟和玉问是什么好消息,曹子鑫只是笑而不语。等孟和玉五分熟的西冷牛排上了桌,曹子鑫才肯宣布这好消息到底是什么。

“我要加入钟教授的实验室了。”他大概是很兴奋,两边眉梢都高高扬起。

孟和玉也能理解,曹子鑫很早就告诉过他,很多人都想做钟承明的学生,而他也是其中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