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1 / 2)

梦中有期 烂俗桥段 1526 字 6天前

这就是为什么孟和玉今早会这样开心。

他终于能够清晰地记起一条线索了,他男朋友的左手虎口处,有一颗黑色的痣。

住在海边,左手有颗痣。

孟和玉相信,只要他能记起的细节越来越多,终有一天他会在现实里,找到那位梦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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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一天比一天低,终于等十二月降临时,南城的气温已经在个位数上下起伏了。

孟和玉来时孑然一身,一件冬衣都没带。尽管种族优势赋予了他出色的抗寒能力,但在这种天气里,他显然不能只穿一件短t到处晃悠。

毕竟南方的寒冷不是北方那种大大咧咧的寒冷,而是阴湿的,偶尔伴随着雨,逮着缝隙就钻进人衣袖里。

刚考完试的曹子鑫,就提议跟孟和玉一起去置办几件冬衣。

不过曹子鑫的衣服不是买给他自己的,而是买给他父亲的。这几个月下来他靠着instinct的兼职攒下了不少钱,想着孝顺孝顺老人家。

他们约好了一个上午,在南城最有名的商场碰了头。或许男生购物总是目的性明确,只用了半个小时,他们就将购物清单全打上了勾。

提着大袋小袋走出店门以后,曹子鑫问孟和玉要不要提前吃个午饭。

孟和玉看了看时间,十一点半,这个时间吃午饭也可以。

“好啊,”他笑起来,“走吧。”

他们进了一间装潢高档的牛排店,曹子鑫选的,说他有件天大的好事要分享,不如吃点贵的,他请客。

孟和玉问是什么好消息,曹子鑫只是笑而不语。等孟和玉五分熟的西冷牛排上了桌,曹子鑫才肯宣布这好消息到底是什么。

“我要加入钟教授的实验室了。”他大概是很兴奋,两边眉梢都高高扬起。

孟和玉也能理解,曹子鑫很早就告诉过他,很多人都想做钟承明的学生,而他也是其中一员。

“钟承明不是只带研究生吗?”话一出口,孟和玉先停了一停,讶异自己竟然相当顺口地、就连名带姓直呼钟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