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旗一边喝粥一边用手机软件写歌,他跟青苓一样都是音乐天才,而且都是真心喜爱音乐的人才。
谭丽琼接到电话,很快就赶来了。
她一把抱住神色颓靡的白旗,哭哭啼啼地问道:“他们打你了?他们竟敢打你?”
白旗放下汤勺,苦笑一声:“没事!这件事是我自己觉得愧疚,想去追悼会看一眼,没想到被他们发现了。”
谭丽琼似乎不太介意,低声问道:“你还好吧?马琴思的死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用不着愧疚!”
白旗嗯了一声,乖乖地继续喝粥写歌。
凌霄很有眼力界,不打算杵在他们中间当电灯泡,便告辞离开。
到了晚上,青苓突然打电话过来,说是谭丽琼为了照顾白旗的情绪,决定搬到那栋老楼房里跟白旗同居。
谭丽琼的家境很普通,但是也不算太差,她为了白旗愿意放下身段,主动陪在他身边,哪怕住在条件有点简陋的老房子里。
或许,这也算是真爱了?
凌霄笑道:“要不,你搬到我家来住?”
青苓等的就是这句话,立即笑眯眯地答应了。
“记得把行李打包整齐!我家房子很大,足够你住的。”
凌霄也不是炫富,原主确实有钱,原主的父亲吴荣发可是亿万富翁,一套房子而已,根本算不得什么。
晚上十点钟。
公寓的门铃声骤然间响起来。
凌霄放下手中的历史书,赶紧将大门打开,果然,被青苓抱个满怀,他带着几分激动笑道:“霄霄!以后我们就同居了!”
凌霄伸手拍了拍他的脑袋,取笑道:“第一次跟人同居?值得纪念?”
青苓似乎有点害羞,将行李箱搬进来,踢掉运动鞋,笑道:“你家里有男士拖鞋么?”
“有!”
凌霄之前特地给吴荣发买了几双拖鞋,正好可以给青苓穿。
青苓跑到卫生间里冲个澡,出来的时候,就见凌霄懒洋洋地坐在客厅阳台上,正在欣赏香城繁华的夜景。
青苓从背后拥住凌霄,她的腰肢不盈一握,摸起来又细又软。
凌霄倒也没有挣开,而是顺势依偎在他怀中,笑道:“今天参加朋友的追悼会,物是人非,时间真的过得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