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烟熏火燎的市井生活,就是最真实的本来面貌。
凌霄没有喝啤酒,跟宋天赐要了一瓶矿泉水。
许力表示赞同,在一旁笑嘻嘻地问道:“凌霄,你这两天是不是大姨妈来了,身体不舒服?”
经期的女孩子还是少喝点酒,少喝点冰镇饮料。
凌霄点头,巧得很,她昨天来了大姨妈,但是许力怎么会知道?
宋天赐自顾自地开了一瓶冰镇啤酒,笑道:“霄霄,许力的鼻子很敏锐很尖的!他能嗅到女人身上的味道。”
凌霄微微讶然,笑道:“你真的能……闻到?”
许力总算逮到表现自己的机会,得瑟地笑道:“能!今天下午我在街上遇到你的时候,我就闻到那股……女孩子大姨妈的气味了。”
凌霄浑身一个激灵,总觉得这一幕,有点诡异。
这人是狗鼻子吧?
大姨妈的气味,带着一丝血腥味道,寻常的男人应该闻不到的。
烧烤师傅将做好的烧烤端上桌来。
三人边吃边聊。
宋天赐也是难得放纵自己,第一次跟女孩子一起吃宵夜,吃烧烤这种不太健康的美食,还有喝啤酒,半夜里喝得兴致颇高。
大概聊了半个小时左右,许力突然提醒道:“天赐!周末就是学姐的忌日,你要不要去墓园?”
宋天赐喝酒不上脸,也没有喝醉,一张俊脸依旧白白净净俊秀无俦,笑道:“要去的。”
一晃眼的功夫,于蓝学姐已经离开他四年多了。
当初那个阳光明媚,笑起来有一对酒涡的清丽少女,如今只能在宋天赐的记忆中变得鲜活起来,变得生动起来。
提起学姐,宋天赐的心情变得有点沉闷,他不太吃烧烤,纯粹就是为了陪伴凌霄。
他喝了口冰镇啤酒,笑道:“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许力顿时扑哧一笑:“天赐,没想到你也会卖弄文艺?”
宋天赐摇摇头:“不,这是学姐最喜欢的古诗,她以前跟我一起喝酒夜聊的时候,经常念这首诗经里的诗作,我刚开始也不太明白,现在……学姐不在了,当初觉得无聊的诗作,自己读起来,突然有一种很悲伤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