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 751 章 751(1 / 2)

节目组的矛头直指各大平台,实在是刚得难以置信。

但是这一期操作妙就妙在他们高效率地搜集了网上各种信息的截图,而且把所有信息的浏览量都给公证了。这些数据单独看其实也不显眼,但是各大平台这么一加,就显得极为荒唐了,谁都能发现有水分。

这水分哪里来的?

其实都不用多问。

没这水分怎么上得了热搜?

如果是一条两条的谣言,平台其实很好推脱,但是铺天盖地的谣言,许多传播度都高得惊人,那显然已经不是用户个人的问题了。

但一个一个平台都是老油条了,面对这种虚张声势的律师信怎么可能屈服?说实话,这本身就是他们用惯了的手段,对于这种东西,他们有千万种应对的方式,便也慢慢养成了这样的自信。

不管情况适合不适合。

所以收到公开律师信之后不久,各大平台就做出了反应——比较识相的意思意思地撤除了几条传播数据比较高的谣言,不识相的就草草回复几句诸如请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投诉,审核过后会撤除,又或者是让节目组官方提供这些信息是谣言的证据。

他们是有恃无恐。

如今的很多网络法律都还不够完善,介于法不责众的原则,很多虚假消息根本不会波及平台,即使有人较真,一则虚伪且选择性执行的免责声明也可以应付大部分问题。

但是这些免责声明真的有用吗?事实上如果真的有证据证明他们并未根据其中的免责条件进行执行,或者本身的前提就违反了法律规定,这些免责条款也不过是一张废纸,目的只是搅乱视线而已。

不过大网站也不会做得这么明显,他们最多把责任推到个人,又或者打太极。殷怜虽然搞事的心十足,但也要按规矩来,既然网站说要按程序,她也会按程序——但是,绝对不是按照他们的程序。

而是按照法律的程序。

所以很快,殷怜就让ai帮忙起草了数份针对不同平台的长达两到三百多页的投诉文件,里面详细举证了所有谣言以及相关情报,要求网站删除所有谣言并且封禁相关账号,而且有些账号她还列举了其发布的大量跟节目组无关,但是损害到其他公众人物或者普通人的造谣传谣信息,确保对于这些账号应该被封禁提供了有效证据。

收到这份投诉文件的时候几个平台管理层都震惊了,都觉得己方被殷怜给针对了。毕竟你想想,几百页的文件,光读就需要多少时间?而短短一天时间,文件就直接发过来了,不是说明节目组方面早早就做出了准备吗?

而且,殷怜不走网站途径而直接走的官方邮箱,其实是绕过了一个重要的大坑的。如果直接通过网站途径举报,先不说网站默认的七十二小时反馈机制能够拖延多少时间,每条信息能够承载的内容量也有限,大大增加殷怜这边工作量的同时,也可以通过各种奇怪的手段来进一步阻碍投诉活动,比如说只有投诉界面连接不上之类的。

但是发网络邮件,就显然是按照法律的规则而不是平台本身的规则,而且对于数据进行统合,则避开了另外一个大坑——国家对于个人和信息服务提供者其实都是相关法律规定的,而平台的限制比个人要来得宽裕,而审查也比较宽松,但有一条“拒不履行网络安全义务”的规定,其传播违法信息的标准是违法视频两百个,非视频违法信息两千个,接受信息账号两千个以上,或者接收人数达到三千人的群组又或者三万关注人数的公众号或者营销号,又或者信息被点击总次数超过五万的,国家就可以勒令整改。

单独投诉有一个问题,就是数据累计量平台可以自己删除或者进行修改,因此就算投诉到相应数目,平台也可以推脱逃避说谎,然而如今由ai整理数据,聘请官方团队分别持续进行公证,再由ai整理成投诉文件的形式,确保了每一条信息都有相应的实证,统合在一起,对于网站方面其实是一个大麻烦。

但是,这样各大平台就会做出反应了吗?

事实上,几乎没有平台做出反应。一来,这些文件本身太长了,虽然内容详实,但也有人有耐心读下去。但事实上,因为殷怜方面的态度强硬,要求过分——尤其是要求封禁的账号,很多都是关注度高,本身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经营的大v营销号,对于平台来说,这些账号都是人气和关注度,每一个的封禁对于它们本身来说都是一种损失,更不用说一些平台和这些账号背后的公司或者资本还有各种各样合作上的利益,就算为了利益,它们也不可能屈从殷怜的要求。

有些平台的客服部门收到这封邮件之后,直接就删除了,连看都懒得看,有些则上上报了之后,被上面指使放置处理,而还有一些倒是作出了些许反应,但和殷怜的诉求一点关系都没有。

有个平台的老总,直接晒了节目组发送的文件页数,开玩笑地说道:“这文件也太长了,我又忙,保不准要看半年吧。”

节目组则截图了他的发言,很不客气地怼回去道:“只能说贵平台对于不实谣言数量太多了,以及贵公司法务部大概不太适合这个工作,换一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