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2 / 2)

“你抱我吧,我好困。”

第五十三章 知道我是谁吗?

余明渊的声音软软的,听在蒋羡祺耳朵里,自然没有什么不应的。蒋羡祺一只手穿过他的膝弯,一只手揽着他的脊背,动作小心地把他从车厢里抱出来。

余明渊的身量和体重以前都不用专门测量,蒋羡祺用手就能丈量出来。然而分别几年,蒋羡祺重新再抱起他的时候,发现余明渊比以前重了一些,他用手称了称,大约有四五斤重。

一般人,其实根本分不清另一个人这么少的体重变化,然而蒋羡祺说养着余明渊,那就真的像是圈养一只名贵的宠物,瘦了胖了,冷了饿了,都时刻要记在心里。

即使自己看不到的时候,也要在宠物活动的场所安装监控,以便能够在自己需要的时候,能够伸手就能看到。

对于他的这种做法,放在真的动物身上,就可以称之为认真负责了,然而如果放在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那就显得特别恐怖了。

蒋羡祺一边在心里腹诽,是不是余明渊在外面这几年,作息混乱,又吃垃圾食品,导致身体亚健康,从而长了肉。一边呢,则轻柔地把余明渊放到自己开来的车上,因为怕放后座无人照顾,便直接让余明渊靠在副驾驶席上。

余明渊坐在车座上不老实,一会儿不想靠着,一会儿挣扎着不肯被固定住系安全带,搞得蒋羡祺一个人差点忙不过来。他什么时候这般照料一个人?也就年轻时候,去英国读书时为了锻炼自己,才亲力亲为干过不少活。但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蒋羡祺自己都没太多印象了。偏偏余明渊不给面子,靠着车垫不舒服,就用手推他的手。

“你好烦啊,我要睡觉!”余明渊不满地叫道,乌黑的眼睛此时半睁开着,迷蒙地望着蒋羡祺。

蒋羡祺观察到余明渊大概还没有彻底清醒,不然根本不会有拿这副样子面对自己。车内明亮的鹅黄色光线照在他红扑扑的,仿佛敷了一层胭脂的脸上,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在眼睑处落下两圈扇形的青色阴影,鼻子挺而直,粉嫩的嘴唇微微张开,露出雪白的贝齿。

蒋羡祺看着他如此不设防的模样,心里柔软一片,只觉得余明渊还是那个还需要他照顾的孩子。他一手撑着车座,身体前倾,凑近余明渊的脸。

余明渊对他的靠近,完全没有抗拒,反而瞪着眼望着他,似乎责怪他不让自己睡觉。

“哦,现在嫌我烦了?那你跑去喝酒的时候,怎么不嫌烦了?”蒋羡祺想训他,但是转念一想,又用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问他,“知道我是谁吗?”

余明渊听着他的声音,歪了歪脑袋,主动坐直身体,伸手环住蒋羡祺的脖子,呵呵地笑,说:“当然知道,我只有蒋叔叔你呀。”

叔叔?蒋羡祺有点意外,他越发靠近余明渊,用鼻子去碰余明渊的鼻尖,“宝贝,你看这样行不行?你让我亲一下,我就给你睡觉。”

余明渊原本还在向后缩着脑袋,不让蒋羡祺的鼻子戳他的脸。此时听到蒋羡祺的话,不由缓慢地眨了一下眼睛,也不再躲,直接伸头在蒋羡祺的脸颊亲了一下。边亲边笑,好像蒋羡祺脸上的胡茬戳他到的嘴唇。他笑着把额头抵在他的脖子里,用热热的脸颊贴着他脖子上的皮肤,“亲过啦。”可以让我睡了吧。

蒋羡祺当然不可能让他这么混过去,他一手扣住余明渊的后脑勺,俯身压在余明渊的上方,结结实实给了余明渊一个绵长的吻。

等他放开余明渊的时候,怀里的人已经面红耳赤,气若游丝,整个人软软地靠在他的怀里。他低下头望着余明渊,余明渊的目光幽幽的,眼睛里像含着丝丝水光,脉脉地看着他,带着三分羞意又有七分信赖,让人不知道怎么宠他才好。

蒋羡祺不再捉弄他,车厢内虽然开着空调,到底空间狭小。他在余明渊的头发上亲了一下,余明渊抓着他的衣袖不让他走开,一副要在他身上睡倒的模样,蒋羡祺只好强硬地掰开他的手,在余明渊皱着眉要发飙的时候,又弯腰一遍一遍地亲他的嘴角,哄道:“宝宝,乖一点,我们马上回家好不好?”

亲了好多下,把余明渊的嘴唇亲得红红的,余明渊才别开脸靠在靠垫上,闭着眼不再理他。

等蒋羡祺坐在驾驶席上,把他的手捉到手里紧紧握着,余明渊才缓和脸色,扭过脸朝他笑。

就他们这个墨迹的劲头,那头张家峰已经动作迅速,把车到了予禾的租房下面了。

女孩子嘛,又是漂亮的年轻女孩,张家峰棘手啊。余明渊非暴力不合作,蒋羡祺二话不说,说抱就抱了。他可没这个胆量,只能在一边虚虚地扶着,嘴上不停劝道:“陈小姐,陈小姐?您的家到了,要我扶你下去吗?——哎,好好好,我不碰你,你自己走……”

他这边满头大汗地,终于把予禾送回家,已经是快四十多分钟后的事了。驱车回去的路上,张家峰先是绕过余明渊那处单间公寓,他抬头看了一眼,很好,室内漆黑一片,一副主人彻夜不归的模样。

他想,他明早得机灵一点,替余明渊准备好第二天要用到的衣服。等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张家峰又摇头笑了一下,他想那么多干嘛。这些事,哪轮到他殷勤?蒋先生自己就一手包办了。就是蒋先生自己想不到,他那栋宫殿一般的房子里,机灵的人还少吗。

想想余明渊那时候已经二十多了,身上穿得衣服还是蒋羡祺打理的,谁信?

可是事实就是那么让人不得不得信,论宠爱,余明渊是蒋羡祺身边的头一份。有时候张家峰看着蒋羡祺宠余明渊的劲头,都觉得特别古怪。

他挺同情余明渊的,清醒地被当成宠物一点一点养大,才是最痛苦的。

而蒋羡祺对他的宠爱,到底是占有欲、控制欲居多,还是单纯的怜惜,谁也不知道。

作者有话说:害,他们宝贝、宝宝其实是混这叫的,尤其那什么的时候,我就不加以赘述了。

第五十四章 我不会再放过你了。

下车的时候,蒋羡祺半抱着余明渊,在车上小睡一会儿,醉意已经被压下去一点儿。他靠着蒋羡祺的肩膀,侧着脸看蒋家,这是他住过三四年的地方,一草一木甚是熟悉。这样的老宅有一个好处就是,即使住在这儿的人换了一代又一代,但是房子好像从来没变过。在这样的房子住上一年与住上十年,是没有区别的。

余明渊站随着蒋羡祺的步伐,走在花园的疏木小路间。月光落在一小片玫瑰花田上,小玫瑰夜晚沾了露水,花瓣鼓鼓的,不愿意张开脸,被月光整个浸了个透,翠绿的经脉连同玫红的花骨朵此时通体透明,那薄薄的露水更是晶莹剔透,看起来别有一番惹人怜爱的美。

“是英国小玫瑰。”蒋羡祺看他目光钉在玫瑰骨朵上,出声道。

余明渊点头,他问:“你种的?”

蒋羡祺觉得外头冷,把自己外套脱下来盖在他身上,扶着他的肩膀,让他移步主楼的方向:“你不喜欢吗?”

“为我?”余明渊又问,这一次仍然直接。

蒋羡祺摸了摸他的鬓发,“是。以前你就很喜欢这种玫瑰。”

余明渊不看他,目光从玫瑰上移到别处,他的脸也笼罩在月光里。月光清冷,照得余明渊的脸雪白,这种白不是那种死板的脂粉涂出来的白,而是象牙一样的、月光中泛着轻青的半透明玉色。

蒋羡祺垂目看着他,余明渊乌压压的睫毛颤了颤,目光向上,明亮的、水盈盈的眼睛与他对上。

“你还记得什么?”余明渊问他,声音很轻,手按着蒋羡祺的外套领口,不让冷风从衣服下摆钻进来。

天冷,吹得人的头脑不得不清醒。一清醒,就没法装疯卖傻,什么都想问清楚。

清醒的人,就这么惹人厌。

蒋羡祺不喜欢余明渊这么看他,伸出胳膊把他抱紧,说:“别着凉了,我们回去再说。”

余明渊得不到答案,只得被蒋羡祺催促地加快步伐,边自言自语:“今晚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和予禾恐怕要睡在大街上。”

突然就礼貌起来,语气听起来,像是要拒人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