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怪我,”他叹息,“要怪就怪你选了蝙蝠侠的面罩。”
686.
他们三人在场内搏斗,显得在一旁站着的我很无所事事。
终于有劫匪想起了这个场子里还是有人质存在的。
“你们不要轻举妄动!”戴着超人面具的劫匪大喊,“否则我朝那个小姑娘开枪了!”
许久没有施展拳脚的三人充耳不闻。
超人劫匪一咬牙,激光在他的枪口汇聚,蓝光闪烁……
蓝光闪烁,湮灭在黑暗里,聚集的能量使得枪管发热。攥住枪管的那只手又向前移了一点,将整支枪拧成一团。
我礼貌地冲他笑笑,“朋友,你听说过这样一个定律吗?”
“一般来说,最后出手的那个才最难搞。”
687.
这场骚乱不过花了我们五分钟时间解决。
我们把劫匪打晕捆成一团放在角落里,准备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地离开。
那几位银行的职员叫住我们,“你们救了我们,你们是谁?”
我们齐齐扭头,留下四个潇洒的背影。
“红头罩。”
“红罗宾。”
“罗宾。”
“……”
我是啥??
688.
亏大发了。
我没有代号。
这群人未来和人说起我们,只能说,他们被红头罩、红罗宾、罗宾和一个无名氏救了。
靠,无名氏。
689.
迪克蹲在赌场后门的台阶上扒饭,“所以你有没有想好自己的代号。”
“我要代号干什么?”我说,“我又不蒙面出去行侠仗义,被我砍了脑袋的妖魔鬼怪都知道我李词章的大名。”
“这样方便推特上粉丝表白,”杰森说,“不然你想让他们怎么办,推特上发言,‘谢谢无名氏救我狗命’?”
我搓着下巴思考,“你说服了我。”
690.
众所周知,哥谭盛产蝙蝠和鸟。
我在考虑要不要顺应我家的潮流取一个类似的外号。
比方说……
比方说……
算了,想不出来我们就换一个思路,从我本人的特征与能力入手。
莲花剑仙?
过于中二,耻度过高,别说让别人这么叫了,就算是我自己想想都头皮发麻。
pass。
无极剑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