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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那种时刻,余白都特别有成就感,一扫婴儿期的挫败,自觉已经走上了好母亲的康庄大道。而且,她还经常能在唐寻身上看到唐宁的影子,妥妥的 dna 复制,仿佛围观了他的幼儿期,可爱到无可救药。

但是,上了幼儿园的唐寻似乎又自动更新了一个版本,界面跟从前有些不同了。

就像这一天,到了晚上洗漱的时候,他又想起生孩子的话题,解释道:“我说的小孩,是比我小的那种。”

“那种很吵的,还需要人照顾。”余白提出反面意见。

唐纳德却不在乎,说:“我可以照顾他,他也可以跟我一起玩啊。”

余白又简单粗暴起来,很想说:养你一个已经够不容易的了。

所幸唐宁在外面听见了,插嘴叫了一声:“纳德……”

“啊?”唐寻刷着牙探出个头。

“要不咱们养条狗吧?”唐宁提议,“你可以照顾它,它也可以跟你一起玩。”

余白噎了一下,心说这算是什么转折?

唐寻却是眼睛亮起来,说:“我要白色的,这么大的那种,我在楼下看到人家遛过的……”

余白没想到这孩子就这样被说服了。

等到给讲了睡前故事,熄了灯,关上门,她才对唐宁说:“你知不知道我怕狗?”

“你余家村出来的你怕狗?”唐宁还真没想到。

“余家村出来的怎么了?”余白反问,“我小时候老是被狗追,怕狗都不行啊?”

“那要不把你们家那只猫抱来?”唐宁又提议。只要唐寻想要,屠珍珍肯定立马把猫洗得干干净净,让余永传加急送到。

余白更加反对,说:“人家在乡下过得不要太逍遥,你把它抱来养在十二楼的公寓里,信不信它跟你拼命?”

唐宁回想了一下黑猫阴鸷的眼神,觉得还真是。

但这一番关于宠物的争论终究还是白费了,第二天一早,唐纳德跑到他们的卧室里,郑重通宣布,他还是觉得小孩比较好,因为小孩会说话,狗不会说话。他想要个会说话的。

余白只得推搪,说再议再议,心里却在想,孩子大起来,队伍不好带了。

那句俗话的确有道理,有了孩子之后,便会觉得时光飞逝。而她在过去的三年里,除了看着唐纳德一点点长大,也是一个个案子串起来的。

立木两周年聚餐之后不久,林旭辉一案终于有了结果。

从经侦到检察院,调查历时一年多。一审开庭,判了他内幕交易和操纵股市罪成立,有期徒刑十一年。上诉二审,减到九年。

至此,尘埃落定,林董终于可以进去数日子了。两次庭审过程都是公开的,被告人席位上的林旭辉看起来甚至还比从前气色还好了几分,白了,胖了,连黑眼圈都减退了许多,想来里面日子不需要他再那么争分夺秒地运用时间管理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