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7章(2 / 2)

“阿弥陀佛,你说你也不提前知会一声,老道我差点没赶上……”

惊堂木一拍,满堂肃静。

潘嘉道为官多年,审案无数,多离奇的案件多离谱的人都见过,但像今天这桩实属首次。

要说案情骇人听闻,更骇人听闻的也不是没有过。

但像这种诉状书、人证、物证啥啥都准备齐全一块带上公堂的,还是头回见。

而且原告本人,女儿之身、小小年纪,上得公堂不但毫无惧色,反而从容坦荡,不管堂上询问什么,都能应对如流。

反观那些被一同传唤上堂的,除了孟里正、老道士,以及疤脸男子,余下的百姓多是第一次来衙门,面对海水朝日图、明镜高悬匾,以及那两排齐刷刷的水火棍,无不颤颤巍巍、胆战心惊,跪在大堂之上连头都不敢抬,还抖个不停。

潘嘉道的目光在季妧二字上稍稍停留片刻,将诉状书又看了一遍。

诉状书上,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既不繁杂失节,亦不脱空含糊,总之条分缕析,十分精确明白。

给潘嘉道的感觉是,他甚至不需多作思考,直接按流程走就可以了。

不过问题麻烦就麻烦在,这个季妧既是原告,也是被告。而她状告的季秀娥,既是被告,也是原告。

季妧状告季秀娥三大罪:

其罪一、谋杀亲弟。

其罪二、拐卖亲侄。

其罪三、串通相师毁侄女名节在先,撺掇娘家人送侄女陪葬在后,更于今日直接持刀上门行凶。

此外还有若干附加罪行,比如恶意诬陷弟妇痨病,致其不治身亡等。

若诉状书所言属实,即便不看那些附加罪行,仅凭主控的三大罪,季秀娥也罪该万死。

更何况季妧还有人证物证。

人证方面,有老道士出面指证季秀娥与白府管家密谈之事,还有大丰村的村民亲耳听到她承认以上全部罪行。

物证方面,季秀娥亲手所写的罪己书便是最大的杀器。

经过与季妧最后那段交谈,季秀娥似乎死了为自己辩驳之心,对季妧的陈述置若罔闻,连罪己书的由来也抛开不提,只反过来状告其和关山合谋杀害黄骏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