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史莱克和爱丽丝都走了,爸妈也更老了,岁月带不走什么呢?
爱能永存世间。
“谢我什么……”邓云楼弯了嘴角,无奈地说道,“你还是老样子。”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男人是种骄傲的生物,邓云楼曾经有一段时间很怕自己变老,老了就会不再英俊帅气迷人,就会有生理病痛,但如今他已经不畏惧时光了。
生老病死,自然规律,他在这世上已经得到了他最想要的叶真,从此再无畏惧,一苇以航。
“喂。”
手机响了,看到了熟悉的号码,邓云楼迅速地接起来了叶真的电话。
“花收到了吗?”
“嗯。好看。”
“转播看了吗?”
“嗯,你好看。”
叶真在电话那头笑了笑,说道:“我在你办公室外面。”
邓云楼放下电话,有些惊讶地拉起了窗帘,看向了玻璃窗外的叶真。叶真穿着一身黑色的毛呢,那料子显得他特别有气质。
邓云楼迅速地开门,放叶真进来。
“你不是还……”
“国内为了版权,比国外晚了一天。我赶上了。”
叶真说着靠近了了邓云楼,然后驾轻就熟地亲了邓云楼的嘴唇。邓云楼的助理在门外看到了这一幕,吓得文件掉了一地,叶真倒是无所谓,依旧投入地吻着邓云楼。他的手探入了邓云楼衬衣,摸到了邓云楼的胸肌,邓云楼也按下了窗帘,办公室里重归一片黑暗。
“宝贝儿……”
“嗯?”
叶真抬起头,露出了一双水波荡漾的眸子勾着邓云楼的魂儿,他坐到了邓云楼大腿上,说道:“你不喜欢,还是……你不行了?”
邓云楼默默从抽屉里拿出来一双兔耳,给叶真戴上。
叶真笑出声,说道:“破坏气氛。”
“我爱你。”邓云楼抱着叶真,把自己的头贴到了叶真暖暖的胸膛。
“我也爱你。”
叶真对邓云楼轻轻地笑了起来。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104章 邓凌和长安的小番外
邓凌三十五这年,长安二十五了。
邓凌依旧在z大挂职教授,长安本想留校,但他学历不够,z大这边需要出国念个博回来才能入编。小金毛沉迷于恋爱无法自拔,无心学习,所以就这么安安分分地待在邓凌的身边,倒是学会了煮饭洗衣。十岁的年龄差会让邓教授偶尔没有自信,他看着镜子里像个老干部的自己,再想想一张娃娃脸似乎永远十八的长安,突然有了一种危机感。
二十五岁的年纪,正是男人最招蜂引蝶的年纪,邓教授怕自个儿家这位小可爱被人拐跑了。长安和原来一样积极乐观阳光,在邓凌身边像个永远在燃烧的小太阳,邓凌喜欢他喜欢地紧,医院科室里的三十岁的女性目标基本也在优质又年轻的长安身上。
“连大夫……今天下班之后,我能不能约你……吃个饭?”
邓凌和长安刚结束完一场手术,邓凌用余光看了一眼新来的这个漂亮妹子,然后默默地回头洗自己的手。长安脱了白大褂,穿着一件白绒绒的长毛衣和简简单单的水洗蓝牛仔裤靠在座椅上,一头金发还是无比璀璨,他看起来安静又温柔。
“抱歉,我今晚有约了。”长安对这个妹子笑了笑,然后从脖子里拉出来了一个拴着戒指的链子说道,“我结婚两年了。”
“啊?你……结婚了。”妹子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我没有听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