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叫的时候扁桃体都在抖动,让人想一颗颗拔了他的牙堵住他的喉咙。
太吵了。动脉里的血流得太慢、太响了。
王勇之的推打力气已经越来越小,眼里逐渐泛起将死的鱼肚白,眼里的红血丝外凸,两腿踢蹬抽搐,嘴里泛着白沫,和脏血混在一起。
别掐了!
别掐了!
别掐了他要死了!
罗母反应过来,她不论怎么喊,男孩都像是没有听见,他的眼神像淬毒的蛇一般,扫像罗母时,罗母下意识地颤栗。
他听不见别人说话,面无表情盯着人看,就像在看木偶演的默剧。
男孩不松手,罗母就跪下来伸手去掰。掌心里的血黏糊糊的,同刚流出来的湿热的红色混在一起,她落泪了,砸在男孩手背上,盐水像一方墨砚化开血迹,好像烫热了男孩。
男孩一抖。
“松手……”罗母的声音霎时间潮水般涌入脑海,“……他要死了。”
顿了顿,男孩张开了嘴。
他嗓子沙哑,滴水未进,开口都是血腥味,“你给了他家庭住址,他会上门找你要钱。”
“……我给……”罗母颤抖着哭,一手摸上男孩肮脏的脸颊,试图将他脸上的泥土拭去,“……我有钱。”
“不够的。”男孩摇摇头。他躲开罗母的触碰,低下头专心致志地掐王勇之的脖子,好像那个费力抵抗的只是一个性能不好的塑料玩具,“他会一直要一直要,他不会满足,他会害死你。”
王勇之已经开始翻白眼,舌头外伸,几乎要把舌根都露出来,喉管和破旧的鼓风机一样,发出破碎的“嗬嗬”声。
“我们和他不一样。”罗母哽咽,“你知道的,我们和他不一样。”
“我不能让他害更多的人。”男孩轻声说。
“不、不。”罗母呜咽,“我们报警,我们能报警,警|察会抓住他。我们……和我回家吧,我们回家吧……”
远处传来喧闹的人声,早有观架的人因害怕男孩被打死去报警。警笛声忽远忽近,像光圈又像水波。
男孩迷茫地抬起头,似乎对这个词很不解。他缓缓松了劲,直直地看着罗母的方向,眼底无边的黑暗里好似滑过一颗流星。
“回家吧……我们回家……”
“叫罗璧吧。”后来罗母捧着男孩的脸笑而认真地说,“玉落在泥里,还是块玉。”
记忆回笼,室内安静,同发酵的美酒一般酝酿着醉人的香气。
罗璧只平铺直叙地同宗骋野讲了一点点,可宗骋野却还是没有来地由一隅猜其全貌。
怪不得从见到罗璧的第一眼只觉得他熟悉,让人不自觉地想要靠近。
不论性格、处事如何大相径庭,事实上两人根本就是一类人。
父亲混账,母亲自私,在家庭的天枰上两人各持一端。
只是,罗璧虽然不说,他却也比宗骋野更狠、更戾一点。
罗璧一笑,手指抹上宗骋野的嘴角,拭去一点亮晶晶的水渍,“呆了?”
宗骋野摇摇头,他不由自主地靠向罗璧宽大的手掌,温热的脸颊同那手掌触在一起,摩挲两下,像极了安慰主人的小狗。
罗璧一愣,眼神暗了暗,不着痕迹地收回手。
罗璧顿了顿,低声说,“你如果不愿意一个人,就别搬出去了。”
宗骋野本该欣喜若狂。可不知是不是罗璧无意透露的遭遇让他第一次对除了自己以外的人产生怜爱,他竟然听后毫无反应。
宗骋野思索片刻,突然坐起身,郑重地看向罗璧,保证道,“你以后不会是一个人。再也不会。”
他神色认真,竟没有一点不好意思,那大胆又炙热的目光竟烫得罗璧心口一热,目光发愣。
“我会陪你。”宗骋野说。
他想,就像你当初没丢下我一个人。
作者有话说:
【本章贡献全书最多脏话。我好讨厌王勇之啊!呸呸呸!臭人渣!】 南方的宝贝们小年快乐!今天过节了吗!这周末还是不更新的! 谢谢观阅!鞠躬!
第10章
宗骋野揣了只三花猫回去。
那猫软软糯糯,抻展了身子只有半臂长,身上黄黑白交映点缀着,最显眼的要数头顶正中一抹黄。它舒服窝在人怀里时,山霸王似的。
“这猫叫虎斑。”罗母说,“隔壁姑娘搬去和男朋友一起住,男孩对猫毛过敏,就把猫留下了。”
那猫就滚在楼道中的旧纸箱里,明明长相憨态可掬,却又端着副睥睨之态,几根细胡须微翘,有人送食时就慢条斯理地舔爪。
仿佛每天吃的不是嗟来之食,而是众人供奉。
罗母心善,偶尔还会清蒸一条鱼放在门口。
可想要逗弄时,这虎斑常是爱答不理,等人远远走开后,才窜上前叼走餐点。
就这么只心高气傲的猫,宗骋野瞧见了,随口喵叫逗了两声,竟就亦步亦趋跟着来了。
宗骋野本对这猫只三分好感,听老太太一介绍,心里那点好感立马窜上七分,抱在怀里勾下巴揉脑袋,不亦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