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了辆阿斯顿马丁,降下车窗与我打招呼,为表礼貌,我上前一步,弯下腰同他说话。
他笑着对我说:“我送你。”
“谢谢,不麻烦你,我两站路就到。”
“学生?复旦的?”
“对。”
“我顺路,上来吧。”
顺路并不能成为我白坐车的理由,拒绝再三,他也放弃,但要了一个我的号码,说以后有什么好东西可以互相交流。我想他应该是个热情且好交友的人,否则也不会拉着一个刚认识的穷学生掰扯半天。
我报出号码,他随手拿起一册图画本翻开一页记下。间隙里,我无意看到后排座位上的一只粉色大兔子。
我想,这应该是他女儿的。
……
2.
乔桢有点土大款的意思,并没有说这不好,但他开始玩古董确实是因为纸醉金迷的日子过多了,无聊找点“高雅”的爱好打发打发时间和他没地儿用的钱。
他有一位美艳的妻子和一个可爱的女儿 ,每次朋友们聚在一起,这个三岁小孩就开始扒拉我。我不懂她为什么单单缠着我,可能是我对小孩没脾气,在一群叔叔里年纪又较小,她觉得我亲切些。
起初很苦恼,因为我有严重的洁癖,应该是娘胎带出来、天生的,但被她扒拉惯了,好像也没那么排斥。
她叫乔阿礼,虽然调皮爱玩,很爱干净,不像旁的小孩,吃东西黏糊一手,或者满地打滚,像个泥猴子。她每天被打扮得像个小公主一样,身上香香的,讲话软软糯糯,还特会哄人。
她和晚文同龄,性格却截然不同,她外向,活泼热情,十分善于表达自己,无论和同龄人还是长辈都能相处很好。这一点应该是遗传了乔桢,再加上乔家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捧在手心哄着。